农书/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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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书
作者:秦湛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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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闲居,妇善蚕,从妇论蚕,作《蚕书》。考之《禹贡》,扬、梁、幽、雍不贡茧物,兖“篚织文”,徐“篚玄纤缟”,荆“篚玄𫄸玑组”,豫“篚纤纩”,青“篚檿丝”,皆茧物也。而“桑土既蚕”,独言于兖,然则九州蚕事,兖为最乎?予游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时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知兖人可为蚕师。今予所书,有与吴中蚕家不同者,皆得兖人也。

种变[编辑]

腊之日,聚蚕种,沃以牛溲,浴于川,毋伤其藉,乃县之。始雷,卧之五日,色青,六日,白,七日蚕。已蚕尚卧而不伤。

时食[编辑]

蚕生明日,桑或柘叶风戾以食之,寸二十分,昼夜五食。九日,不食一日一夜,谓之初眠。又七日,再眠如初。既食,叶寸十分,昼夜六食。又七日,三眠如再。又七日若五日,不食二日,谓之眠。食半叶,昼夜八食。又三日,健食,乃食全叶,昼夜十食。不三日遂茧。凡眠已初食,布叶勿掷,掷则蚕惊。毋食二叶。

制居[编辑]

种变方尺,及乎将茧,乃方四丈。织萑苇,范以苍莨竹,长七尺,广五尺,以为筐。建四木宫,梁之以为槌县筐,中间九寸,凡槌十县以居食蚕。时分其居,粪其叶馀,必时去之。萑叶为篱勿密。屈稿之长二尺者,自后茨之为簇,以居茧蚕。凡茧七日而采之。居蚕欲温,居茧欲凉,故以萑铺茧,寒之以风,以缓蛾变。

化治[编辑]

常令煮茧之鼎汤如蟹眼,必以箸。其绪附于先引,谓之喂头。毋过三系,则系麤,不及则脆。其审举之。凡系自鼎道钱眼升于锁星,星应车动,以过添梯,乃至于车。

钱眼[编辑]

为版长过鼎面,广三寸,厚九黍。中其厚,插大钱一,出其端,横之鼎耳,后镇以石。绪总钱眼而上之,谓之钱眼。

锁星[编辑]

为三芦管,管长四寸,枢以圆木。建两竹夹鼎耳,䌸枢于竹,中管之转以车,下直钱眼,谓之锁星。

添梯[编辑]

车之左端置环绳,其前尺有五寸,当车床左足之上,建柄长寸有半。匼柄为鼓,鼓生其寅,以受环绳。绳应车运,如环无端,鼓因以旋。鼓上为鱼,鱼半出鼓,其出之中,建柄半寸,上承添梯。添梯者,二尺五寸片竹也。其上楺竹为钩,以防系。窍左端以应柄,对鼓为耳,方其穿以闲添梯。故车运以牵环绳,绳簇鼓,鼓以舞鱼,鱼振添梯,故系不过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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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车如辘轳,必活其两辐,以利脱系。

祷神[编辑]

卧种之日,升香以祷天驷,先蚕也。割鸡设醴,以祷妇人寓氏公主,盖蚕神也。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四者神实恶之。

戎治[编辑]

《唐史》载︰于阗“初无桑蚕,丐邻国,不肯出,其王即求婚,许之。将迎,乃告曰:‘国无帛,可持蚕,自为衣。’女闻,置蚕帽絮中,关守不敢验,自是始有蚕。女刻石约无杀蚕,蛾飞尽乃得治茧。”言蚕为衣,则治茧可为丝矣。世传茧之未蛾而窍者,不可为丝。顷见邻家误以窍茧杂全茧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蜕之茧也,欲以为丝,而其中空不复可治。呜呼,世有知于阗治丝法者,肯以教人,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予作《蚕书》,哀蚕有功而不免,故录唐史所载,以俟博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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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粟、茧丝之利一也。高沙之俗,耕而不蚕,虽当有年,谷贱而帛贵,民甚病之。访诸父老,云︰“土薄水浅,不可以艺桑。”予窃以为然。一日,郡太守江公取秦淮海《蚕书》示予曰︰“子谓高沙不可以蚕,此书何为而作乎?岂昔可为而今不可为耶?岂秦氏之妇独能之,而他人不能耶?”乃命锓木,俾与农书并传焉。且公以天子命出守边障,方将修城郭,备器械,训兵积谷,以从事于功名,其志可谓大矣,岂区区茧丝之足言哉!而是书之传,所以拳拳为尔民计者,乃复切至如此。然则为高少之民者,盍亦仰体公之善意,而毋愧于淮海之书云。嘉定甲戌腊月下旬三日,寓郡斋双溪孙镛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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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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