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部令委派山林司长胡宗瀛等往东三省实地调查林区并筹议营林办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农林部部令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农林部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7月8日
1912年7月8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七月初八日第六十九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民国元年7月8日)

本部筹办林政。应从中国最著名之林区人手。查东三省长白兴安岭山脉一带。葱茏蓊郁。均属国有之天然林。惟以近年滥伐无度。以致水灾迭见。木值增昂。且外入垂涎。交涉棘手。若长此放弃。实于中国国防与经济俱生危害。查本部山林司长胡宗瀛、办事员唐荣禧、张传一、张正坊于休学、林业俱有心得。著派往东三省随时与地方官接洽。实地调查。并一面筹议营林办法。呈报本部核办。仰即迅速前往。切实筹画。毋负委任。此令。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非现行条文,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