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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隐先生遗稿/别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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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集卷一 农隐先生遗稿
别集之卷二
作者:尹推
1818年

青松斋辨录下[编辑]

宋李问答辨[编辑]

李喜朝以不参门生疏之故。大为宋相所怒。作此问目。以悦其意云。玄石之所言也。然其问目本草。不必尽然。而宋相自以己意。自问自答。有若出于喜朝者然云。其䩄然面目。不畏人知有如此者。可谓千奇百怪矣。

李问曰。出于尊周统卫朱道之意。诚如所教云云。宋答曰。圣上发端。贱臣进说云者。自是实状也云云。

宋相丁卯之疏。实为无端。主意则在下一节。而托于卫朱道。故上一节则又假尊周统。以为头辞耳。其引筵中上教。与下一节引台启之言一般。若观自是实状之语。则可知其非实状。盖其心在他。自知其非实状。故不觉其自明如此耳。抑所谓尊周统卫朱道者。从前建此宗旨。以为一生本领。而都出于假借。以为发身制人之术。谓可以欺人岂不悖哉。噫。今此之事。其心岂真以为吾之为此疏。为尊周统卫朱道而发哉。特以诳吓而已。喜朝亦岂以彼之为此疏。真为尊周统卫朱道而发耶。特以迎合而已。师生之间。怀利以相接。而各欺其心如此。亦何所不至哉。

李问曰。彼疏之发于先生。未必不有光。除大段蔽惑人外。苟有一段公心者。岂不知其言之诐遁。节节诬罔。个个破绽也。师与祖孰重之说。承教而始闻之云云。

构虚陷人。敢于欺天。而一段公理。泯灭不得。彼虽外为大言。而其心则未必不自知其无状也。何有光之有。且宋相所自作。自北人沃人以下诸疏。无非节节诬罔个个破绽。苟有公心者。当如见肺肝。而今乃反说如此。可怪可怪。师与祖孰重之说。未知何说。而未知又有何等诪张耶。

宋答曰。朱先生所谓天下有自然不易之定论云。安石自写其诬悖之辞。而天下皆知其情状云云。

正人指邪为邪。而邪人指正为邪。当有能辨之者。噫。既知天下有自然不易之定论。而乃欲以一己私意。构虚捏无。打讹作伪。强为一世之定论。既知天下皆知安石之情状。而欺天罔人。乃谓可以掩其情状于天下。亦可怪也。

宋答曰。牛溪之孙。故乐与其疏云云。其源如此。末流之怀襄。何足怪也云云。

此是何等辞气耶。如此而又反哓哓自明于上疏者何耶。岂所谓变幻闪弄。不可方物者耶。

宋答曰。文元公先生。自少尝以为栗谷,牛溪若是班乎。故大为坡门所怒云云。

沙溪师事栗谷。则其于牛溪。固不能无间矣。有何大为坡门所怒之事乎。虽门下诸人。亦无嫌怒之意。况牛溪之心。宁有一毫彼此耶。观牛溪与禹东溪伏龙所言。则使后学。必见栗谷见东溪日记两贤门人。互游于两门者甚多。此岂置喜怒于其间者耶。此亦宋相自以猜狭克伐之私意。仰疑于先贤之门耳。

又曰。壬辰以后。不无可疑云云。

此未知指何事。而若不赴难一节。则非但沙溪之疑之也。如楸滩,秋浦诸公。皆以为疑矣。义理难知而人之所见各异。子路之疑夫子。和靖之疑伊川。自古已然矣。是何害也。惟宋相之便欲以沙溪之疑。而遂为訾谤牛溪之计。则亦非沙溪之意也。

又曰。坡门诸公。颇附仁弘云云。文元大加非斥。书于松江行录者。极其严峻云云。

沧浪之被谤者。载于松江行录者。则固有之矣。坡门诸公。又谁有附仁弘之谤耶。沧浪被谤之由。详见于沧浪上海平书。而如秋浦则壬寅年。实以宪长。当仁弘之锋。首见斥逐矣。沧浪之被谤。已是无妄之厄。而今欲以沧浪之谤。又泛及于诸公者。何欤。

又曰。尹谱所谓失实可骇者。即此云云。美村请删于文元公文稿中云云。

所谓失实可骇者。非指此事也。详见先人所辨松江邪正辨中矣。盖沙溪所录松江状草。如言牛溪劝松江入赴及论秋浦弹铨等事。实有失实未安处。故欲门下诸人之订定归正耳。非为他也。实为沙溪也。亦见于先人平日往复文字中矣。先人之所尝讲订者。具有本末。金氏后人。亦未必尽知之矣。

又曰。慎斋先生。大责晏叔曰。尊叔父文集。可碎其板云云。

畸庵抵李参判命俊书。果有之。当其刊畸稿也。郑掌令丈果因先人言而去之矣。其时先人实以禀定于慎斋先生。以为其书实于畸庵有害故也。慎斋亦以为然。故郑丈从而去之。先人其时与郑丈书及祭郑丈文可考也。其事实如此。则此所谓大责碎板之说。可知其诬也。且碎板之语。与慎斋平日温谦气像。全不近似。可知是宋相粗戾之言也。

宋答曰。反正初。柳舜翼首发栗谷从祀之请云云。海西儒生尹弘敏来谒于文元先生曰。生等欲请栗谷从祀而来。先生曰。善矣云云。既已更谒则曰。汝等所事如何。曰。吴判书闻生等议。即往于月沙宅谓曰。今日不幷举牛溪。则日后难图云云。月沙招语生等如吴判书之意云云。先生叹曰。事将不谐云云。

从祀始发时曲折。此亦不能详知。而守梦先生筵中之请。已在海儒疏之前。而已幷举牛溪。则其时斯文之定论。可见矣。守梦之请与柳舜翼之言。未知孰先孰后也。且以事理推之。从祀是斯文何等大议论耶。沙溪,守梦诸先生。皆在朝。必佥议归一而发。安有楸滩私嘱于月沙。而月沙独招海儒而言之之理乎。况沙溪之于海儒。则同门也。必与之商确指导。期于十分正当。亦安有见其来。则泛然称善。见其更谒。则又从问其所事何如。及闻幷举牛溪。则泛然发叹。以为事将不谐。有若自始至终。任他傍观而已乎。其在师门之义虽小事。不可如此泛观。从祀是何等大事。而直悠悠如此耶。可知其言之皆出于诬也。

又曰。乙亥。同春主单举之论云云。如此大事。何可不禀于斯文长者。即走人于连山云云。

两贤幷请之论。已定于反正之初。沙溪,守梦在朝之时。则到乙亥。安有他议。同春力主单举之说。亦虚言也。以如此大事。何可不禀于长者之言见之。则癸亥海儒之禀定于沙溪者。亦可知也。此段。显道所引仲辅与宋子华问答一款。亦为一澄矣。

又曰。自是之后。坡门颇释憾于溪门。然本色则间间发出云。美村尝发忿言于文元公。转成悖乱。至批李颊云云。忿言之后。旋即悔谢。然自是之后。不无些意思云云。

从祀是斯文一大事。自是士林公共底议论。安可置恩怨喜憾于其间耶。至于坡门溪门之间。则只因松江事。略有参差。而未免情义之间阻。故先人平日必欲考据事实。开释彼此。以合其睽而平其论。以作百世之公案。一时师友之间。亦几于烂漫而同归矣。今乃作弄如此。不惟先人平日之至诚尽归虚地。抑亦溪门之不幸也。先人楮桥会日记。已见于上。初以为不逊语。此又以为忿言悖乱。随意添加。无复忌惮。所谓本色间间发出。所谓不无些意思等语。无非出于构捏虚无。人之为言一至此哉。

李问曰。孔子微服之喩。清阴,桐溪之譬。害义理侮圣贤。定非细故云云。

宋答曰。其失身于丑虏与贼鑴者。其罪不足。而乃欲以此加之耶云云。

微服之说。沃疏已有之。已略辨于前矣。宋相所自述三学士传。已与仙源幷称。则清阴,桐溪之譬。何害于义理耶。噫。宋相之以晦翁自任。而其徒之直以晦翁尊之者。自傍人论之。则孰为侮圣贤之归耶。皇明清澜陈氏论吴康斋之言。有曰。当上告素王。明正其罪。岂容先生久窃虚名。今世若有如陈氏者出。则安知不欲上告于考亭耶。乃反极口詈人。以肆其忿何哉。

宋答曰。据沧洲之说。则当日虏以兵围住诸士夫常汉。而斩杀数人。使通事呼曰。不降者逃走者皆如此。欲降者。皆跪云云。

当时分司媾和开门延贼。则安有以兵围住胁降之事耶。媾和之后。分路左右。我人处一边。虏兵处一边。不相混杂。故如我仲祖弼善府君及李惇五。姜渭聘诸公。得以相依于一室。虏兵出来之时。坚卧不动。终至被害。若有围住胁降之事。则岂待虏兵出来之时。方被其害耶。先人则虏兵入城。而已从珍原而出矣。如此实状。当时经乱之人。孰不知之。而今乃撰出一段诬辱之语。托于已故之人。而反以万目所睹等语。从而实之。诗曰。有䩄面目。视人罔极。又云不愧于人。不畏于天。其此之谓欤。且前此如李景华以下诸疏。皆是宋相所自作。极口丑诋。而犹无此语。其随意造出。随语添加。亦可见也。如前日木川之说下文达鲁之说。皆是一般。

又曰。慎斋庶孙万里,万城来言。当其初召也。以辞疏草本。进于慎斋。慎斋责之曰。岂可如是泛然。当引江都事。自讼可也。渠恍然而悟。改为死罪臣。而略举实状云云。

先人之以江都事。引咎自废者。乃平生本意也。当初慎斋先生之意。则初以先人之引咎为太过。使之例以病辞职。而先人终不从焉。然后就江都事。略有所商议者矣。盖先人则以不得与士友同死为重。而慎斋则以先人得谤事为重矣。当时师友间论议之如此。宋相亦岂不知之。而今乃反说如彼。可痛可痛。

金万城云云者。欲知其有何苗脉。明斋以书问于万城。则其答曰。上年四月念后。进谒于兴龙。尤爷谓万城等曰。美村当初辞职之疏。禀议于先生。而先生有所指教否。万城等对曰。美爷构进疏草于王考。则王考大加称赏曰。自是实事。当如是矣。而第其中有些未尽者云云。则美爷即于座上添却数三文字。而别无指教云云矣。岂料今日。反为被责之谤。而不肖等乃为其证也。万城亦人也。何敢为一毫爽实之言。诬我王考。而又诬我先先生乎云。明日又具录其问答曲折。躬来说破矣。且先人辞职。始于癸巳谘议时。而其时则先人适有疾。未能躬进。乙未辞持平时。欲上京陈情。故具疏进辞于先生。万城所言。盖乙未年事。非癸巳始辞时事也。以江都事引咎者。已于癸巳疏中。毕陈无隐。则到乙未有何恍然而悟者也。所谓有些未尽之教数三文字之添者。不过疏辞中语意文字之得失也。而便撰出别语。改称赏为责辞。幷万城等而诬之。前后皆此类也。

其后兪生相基。偶于旧庄书尺中。得一故纸。乃先人于癸巳辞谘议时。以疏草就正于市南先生者也。疏草末端。有书曰。弟之心迹。既与诸贤去就有异。君父既烛自分废伏。不为饰让之实。然后前头自处。据此为准。更无进退维谷之忧矣。义理情势似不可但已也。不书官衔一事。似违格例。而疏中所陈。已非他例。则照他书职。亦所不敢。盖必如此而后。可暴自废之本心矣。函丈之意以为循例言病为可云。龙西之意以为悉陈无妨。虽触忌讳。亦无不可云。未知如何云云。此即以先人本心及慎斋龙西之言。奉质于市南者也。所谓函丈即慎斋也。相基得此。方悟彼说之罔。故取而来示于明斋矣。宋相实不料有此等实迹。故公肆造言谓可以欺人。若使知之则必不得造言矣。

先人癸巳辞谘议疏。以生员书之。自乙未以后。以屡违召命为罪戾。故以死罪臣书之。非以江都事为死罪也。沃人之疏。曾释死罪之义曰。某之每以死罪自称者。实以江都事当死而不死。悔耻而自讼之言也云云。与此所谓改为死罪臣。而略举实状者同意。沃疏亦是怀宋所作。故其言皆同也。

又曰。尼尹得和叔状。历见宋子慎。子慎云云。渠勃然变色而起。子慎取怨。从此益深云云。子慎又言云云。尹怒尤在于此云云。

所谓子慎之言。变色之说。亦都无苗脉。此中之于子慎。实无一毫怨怒之事矣。子慎若生。则可以相对一笑矣。怀宋伪造之言。必引已死之人。使子慎而不死。必不为此言矣。

又曰。子慎有立祠议。则弟尹为县宰。以惨刻言防塞。至今未就云云。其时沃川诸生。移文于怀德。举乃翁事曰。如此然后可合享祀耶。吾闻之。即令取其文而焚之。吾于美村。未尝不厚。而反取怨怒云云。

其时吾之与书儒林。论子慎祠事。其书尚在。有何惨刻之语耶。所谓沃川移文者。乃怀宋之所自草也。使宋畴锡持往。密给于沃川乡校斋任。沃儒难之。不即从之。畴锡三往返。沃川人不得已从之。犹持其文往怀宋所住清州地。其时适郭始征为拜。怀宋进去目见其事。而来传于明斋矣。移文到怀县。而不得发者。金昌锡所遏也。金昌锡亦何能独遏。实宋炳夏兄弟之意。以为不可。故金昌锡与之同遏。今以为自取其文而焚之。喜朝纵可欺郭始征,宋畴锡。怀沃诸人。其可欺之欤。又以为未尝不厚。人之欺心。一至此哉。其后吾在怀县。且十一月而递来。所谓沃川移文。亦得闻之矣。其文曰。渠以幺麽荫官。强与士论。其下只诟辱吾身而已。未闻有辱及先人之言。盖怀宋所送本草如此无状。故沃人删之也。今乃幷举自草本文。以欺人目也。岂不痛哉。

李问曰。若使美村城陷之后。身无所污。而邂逅得免于死。虽不至甚害于义。犹当以偸生为愧。况至于为奴免焉。则其辱身大矣云云。今乃私意杜撰。必欲归之于十分道理。以致生出许多葛藤云云。

所谓城陷之后。身无所污。而邂逅得免于死。真先人之谓也。微服而为珍原从者。何辱身之有。当初明斋之抵显道书。因木川事而发也。今显道之疏。因怀宋疏而发也。皆因彼诋诬。不得不有此辨明耳。所谓许多葛藤。岂自此而致之耶。

又曰。反使美村一生所辛苦成就者。归之于不诚不直矫节虚伪之地云云。

宋答曰。归于不诚不直云云。可谓不易之确论也。然东菜没后。浙中怪论百出。朱子以为原于伯恭之意云矣云云。

沃疏曰。使其父之诚心。反若有所猜嫌者然。李翔疏曰。使后世。若疑其出于先正臣之遗意。则两朝褒嘉之意。亦何所据哉。沃疏怀宋所自作。翔疏袭其意。喜朝之问。亦怀宋设为问答者。皆疑其辞。而示侵诋。终乃直以归之于先人之意。上文所引金万城云云者。又所以证成此言也。前后皆出于一手。明若观火矣。

宋答曰。来示所谓金疏。故删为奴二字。罗疏亦没乱前斥和一节。可知其意之有在云者。看破其肝肺云云。

为奴二字。已见于先人疏中。有何可讳之事耶。乱前斥和一节。备载于年谱。而疏中则槩言德学大致。故无事于言而不言矣。有何他意耶。怀宋之意以为乱前斥和大义也。为奴出避失节也。言前事则后事可羞。故两疏没而不载云。以偶然不载者。巧为论说如此。虽吕惠卿之于王安石。必难一一相符。此亦自问自答耳。自谓见人肝肺者。实见其肝肺于人也。

李问曰。彼疏以先生之攻。为专出于己酉之书云云。又以先生祭文为相许相与云云。当时祭文之发也。彼中颇有不满之意云云。今欲以先生攻美村。为在于己酉拟书之后。故反匿其前日不满之意云云。

祭文固有不满者。而亦岂全然排斥。如前春疏之为耶。盖怀宋文字例如此。虽于称誉之中。必藏置不好底语意。其胸中本欠平正。故发于言辞者。自不觉其如此也。虽有不满于祭文者。而犹可据其说。以破疏辞之谬。故引之耳。亦非以为极其推许也。大抵平日劘切。不但己酉一书而已。所以从前有许多矛盾。而祭文之间。入不好文字者。亦以此也。特己酉书乃为末稍故耳。昨年辨诬之疏欠了语意。专归重于己酉书。而又漫引其祭文大长。以致此操切。亦可叹也。

宋答曰。来示所谓洪赵不但偏私云者。实公正之论也。美村盖欲以此等议论。投合于彼辈。欲缓其失身之攻者。此其实心也。故其子敢斥栗谷。而与彼辈相谐。彼辈一辞以为公正之人。前则斥其书院谓达鲁书院。今则以为鲁西书院。其心迹尽露矣。

所谓以此议论投合云者。亦极可怪。所谓彼辈谁有以失身攻先人者乎。而为投合之计耶。自木川说沃川通文以来。彼中之丑诋。皆出宋手。达鲁之说。亦怀宋之所为。何可掩也。岂非所谓心迹尽露者耶。平生托于人言以肆胸臆。今则人皆已知之矣。其亦不可以已乎。诚可痛也。凡因人之名字居住。而附会诋辱之言者。自前多有此类。盖其心则险诐。而性本浮薄。故亦自不觉其如此矣。

李问曰。栗谷癸未再入还用三司之义云。未知见于何书耶。栗谷虽放三窜。而其论以为三司之人。则皆诬罔不可用。其馀东人。则当随才用之云。而未见有此语云云。

栗谷以癸未三司诬罔不可用。其馀东人可用之说。今见于李延平丁亥疏中。恐先人偶失照勘。以癸未东人。为癸未三司耶。三司二字。今当改作东人。

李问曰。又有一事。尝观美村前后诸书。专以邪正不严为虑。以此勉励于先生若诸贤者不啻多矣。而其礼讼以后。是非之辨。乃反若是其甚缓者。抑又何义耶云云。

此问能甚着眼处。而乃无答者何欤。噫。此实先人之意也。栗谷之论己卯乙巳者。则于善恶之间。辞极痛切。而于当时则终始主保合之论。至于三窜。亦请放还。先人之意。亦犹是耳。

李问曰。曾见美村墓表总论则曰。自坡山法门。以上溯闽洛。据此其以渊源直接之于牛溪者明白无疑。而今其疏乃又幷引栗谷云云。近年以来。人以侵诋栗谷为言。想其意欲免此谤。仍恐嫡统之有所归。为此文饰争较之计。殊可笑也云云。

宋答曰。来示所谓嫡统之说可笑云者。诚是。此岂人人所可议者耶云云。如此大段事体。岂无识人所可知者。须学如栗谷。然后可庶几议此也云云。

墓表所言。盖言渊源之有自也。岂以为直接道统耶。且喜朝果以牛,栗之道为二而可以分门耶。争较嫡统之说。自震颜等疏已有之。使观之者。不觉发笑。乃复引而为说。而乃又以大段事体自任。既以为可笑。而相与为此可笑之言者。何欤。无非可怪也。

李问曰。向来尼尹入山云云之书。先生所抵牛溪后孙书中所论。恐甚的当云云。以尼尹言之。欲过尊其先。而不觉其言之大有害于栗谷云云。以栗谷言之。虽但比幷于江都犹尚不快。况更加一层而谓反有不及云云。彼所谓入山者。或有削发之疑。则谓之诬辱。亦无不可。此则不知彼中意思如何云云。

明斋之引栗谷为言者。只以栗谷以入山事引咎。而振后等以为自道尽之。先人以江都事引咎。而彼中亦以为訾谤。其事相类。故引之耳。非欲过尊先人。欲比幷于栗谷耳。先人当初辞递谘议也。怀宋与书曰。闻知疏递。未知疏旨如何。鄙意则以为如栗谷戊辰之疏。不可不罄底以达也。此实以引咎之事相类。故引以为言耳。怀宋岂以先人为比幷于栗谷之意耶。所谓真有入山之失云者。谓栗谷实有入山之事。今之訾谤先人者。为甚于振后等云尔。岂以栗谷为不及于先人耶。此果大有害于栗谷耶。所谓抵牛溪后孙书者。似指与成汝中书也。其书以为谓之侵斥栗翁则不是。而不免有不逊之失云。所谓甚的当者此也。盖怀宋躬往砥平。鼓出金盛大事也。则实以为诬辱。而及见公议迭出。人心不服。然后抵书汝中如此。以自掩其迹耳。未知亦果的当否耶。所谓或有削发之疑。则谓之诬辱。亦无不可云者。尤可怪也。强探不言之意。必欲归之于诬辱者。亦何意思耶。

李问曰。区区于美村。固未及一拜云云。先生所以平日论斥者。其势诚然云云。虽其流弊所极大为世道之害。总其出处行谊。合长短而论之。犹不害为一时之贤人君子云云。先生定论所在不可不知。故敢悉以仰禀云云。

宋答曰。不害云云。此如暗中模象。模其耳者。谓象如箕。模其鼻者。谓象如杵云云。未可遽定其脚色也。

显道疏中以为捃摭𬺈龁。甚于仇雠云。其时犹以为大过矣。观此则实有甚于仇雠者。其故何也。盖其心以为己与先人不可以俱全。故必欲立为定论。使先人无馀地。然后乃已也。噫。人心不泯。天理难诬。安能以一人之私意。强为天下之定论哉。

盖怀宋之于先人。其猜疑之心见于外者。自丁酉戊戌以后始焉。明斋平日。未尝不深疑于此。而未知由于何故也。吾则以为怀宋平生为学。不出于名之一字。又其克伐怨欲之私。为其心性病根。先人之所以见忌于怀宋者。实在于丁酉以后往复诸书也。盖书中所论义利之辨。公私之分。名实之间。本源之地。真订实砭。不一而足。此实显道疏中所谓情之厚。故忧之深。爱之笃。故诲之切者。先人之至诚在是。而不觉其切中彼之所甚讳者。遂令怀宋以为先人之言得行。则己之平生所立者。都归于不实。遂视先人不翅若一敌国。而先人不之觉也。庚子礼讼之后。先人之以彼之斥骊以祸心为太过者。本非为骊而发。而彼便为执骊而病先人之计。其实所怒于先人者在他。而所执而为言者骊耳。

李问曰。朱夫子尝曰。若道贼当捉当诛。便是主人边。若道贼可捉也可恕。便是贼边人云云。

宋答曰。来示所谓语类贼当捉云云。恰为今日证援。当初若无此训。愚何敢以党助二字。明言于前疏哉。彼不知此义。而妄加诟辱。哀哉。

先人尝谓如医人之用药方。药方则非不是古方也。若于病症少差则便不是矣。今若诘之以不是。则医人便检出医书而应之曰。此古方也而可乎。怀宋之引晦翁之语。以塞人言者类如是。又从而攻之曰。是以朱子之言为不是。是有甚于洪水猛兽也。又曰。是不知朱子之言而妄议之。是如矮人之看场也。此段所言亦此意也。噫。明道谓一时诸君子。当与安石分其过。明道是安石之党耶。栗谷救金孝元。而又请放三窜。栗谷是孝元三窜之党耶。怀宋辄以晦翁之言。饰其私意。以诳吓后生。而后生辈靡然被驱。冥然无觉。方且承望附会。莫之知耻。良可哀也。贼当捉一款。已见于所谓其门生辨疏。而喜朝若以为己之所创得答辞。又深许之。亦可笑也。朱子之训固有之矣。用之不得其当。则便为舞文弄法之归矣。今有贼焉。只是一草窃。而捉之者以为大憝也。故张皇之要以为己功。傍观者曰。此是草窃非大憝也。不可张皇以挠人心。捉之者便指以为尔亦贼党也。又有傍观者曰。此为主人耳。非为贼也。捉之者又指为尔亦贼党也。如此株连滥及无辜。而人有非之者。则便斥之曰。王法如此尔。不知王法可哀也。噫。何以异于此哉。不知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不亦哀哉。

怀川疏辨[编辑]

崇祯乙亥。小臣从兄进士时莹。倡率多士。将为从祀之请。故文敬公金集以为成浑道德纯粹。渊源端的。不可不与浑幷请。遂使士论归一云云。

从祀之论。已定于癸亥。慎斋之论。特以晓一种异议者耳。士论归一。非始于此也。详见于上不复辨云。

昔明斋尝拜同春于挹灏亭。同春谓曰。尊大人于斯文。功甚大矣。若微尊大人。则此中之论议难定矣。实因牛溪事而发也。今以怀宋之所为推之同春之言于明斋曰。此中论议云者。即指怀宋也。盖怀宋之于牛溪。常有不足之意见于言外。夫后学之于先贤。固不无由等而尚论之义。则自无所妨。而至于一任私意。随事而有疵议之心。随处而露轻歇之色。则乖谬甚矣。况于告君之言。亦任意作言。恣为诬罔者乎。

记昔万历辛丑年间。浑之被诬于仁弘甚矣。其门徒乃为依违之说。以缓其祸云云。

仁弘之祸也。秋浦黄公为都宪。首当其锋。至于斥黜。而延平李公。又抗疏指陈仁弘罪状。当时仁弘之气势甚张。而士林之正气不挫。今考诸癸甲录可见也。孰有门徒之依违者。而乃公然为此诬说。而告于君乎。诚可怪也。

至于成浑。则臣与其外孙尹某。商确成文矣云云。

其疏怀宋虽主撰。而论议往复。讨论润色。实多出于先人与市南之手矣。今于牛溪事。独引先人者。此非引重先人之意也。其疏于牛溪言行出处之节。发明无遗蕴。想彼于此有不合于其私意。故不欲自当而诿之于先人也。其意思亦乖甚。

今日之诐淫邪遁。比杨墨尤甚。而其言之盛行。又不止塞路滔天。遂略为攻斥之说。正如捧沙以塞孟津之奔猛矣。举世怒骂。而罗良佐成至善等。上疏诟詈。无所不至云云。

强引孟子好辨之说。以为攻人之话头。敢于欺天如此。谓可以诬当时而垂后世耶。又以怒骂诟詈等语。为此诉讦。有同儿戏。亦不足道也。

臣师金集少时。尊亲李珥。不啻如曾子子贡之于孔子。故于二贤。不无差殊观也。其后浑之学益修道益尊。则亦与前见有异云云。

既云与前见有异。则谓改其差殊观之见也。然则不从后来之见。而必引当初差殊之见者何耶。

壬辰倭变之后。浑见危急存亡之机决于呼吸。不得已请徇天将之说。以从权宜济事之道。而大被宣庙之怒责。夫天将之说。即和议也。臣师以为变不可易处。权非圣人。不能用也。浑容易进说。以触天怒。若使珥当之。则无此矣云云。

此即指甲午奏本之议也。此说详辨于先人所述牛溪年谱后说。可考而知也。所谓和议者。非如靖康建炎之于金人也。乃许倭之纳款也。所谓宣庙之怒责者。非以此议而触忤也。乃天怒在他。而特发之于此事也。今泛指为和议。欲以归之于忘仇释怨之科。兼提宣庙怒斥之语。欲以此为得罪之当。而使人不敢容喙。亦可见其用意之艰矣。

不料浑之子孙门人。不谅先师语意。不平于殊观之意。又怒臣师过斥其子孙门生之说。展转相激。以至尹某。肆不逊语于臣师。此盖彼此两门不相悦之源本也云云。

今世之人。妄生疑怒。视臣师门有若敌国。展转层加。以至今日而益不能平。则至善之攻臣。亦理势然也云云。

坡,连两门之情意颇阻者。只因松江一事。而亦有何展转相激之事耶。所谓不逊语云者。已见于怀宋所自作所谓辨诬疏。今又附会于此。至于有若敌国之说。则尤可怪也。见怀宋所撰静庵集序。以为退溪有不逊语于静庵。不逊字是何好语。而辄喜用之如此耶。自家心里。常蓄猜防于他人如敌国然。故亦以他人为如此耳。若观此等语。则其心之所存。亦可见矣。

宰我称孔子之言曰。贤于尧舜远矣云云。未闻天下后世以宰我为侮尧舜也云云。

怀宋抵李橝书。有曰。闻尝制从祀疏。而于牛溪用死字。则彼中人大加怒叱云。夫死之一字。程子用于孟子。虞史用于帝舜。彼中之尊牛溪欲过于帝舜孟子云云。此段意实类此。昔有人讥陆象山之学以为荡者。陆答书云。荡字实好。尧荡荡无能名。王道荡荡。君子坦荡荡云云。朱子以为其怪如此。此等语法。亦正类此。可怪也夫。

昔伊川有誉和靖之语。而和靖传说于人。朱子以为和靖若以誉己之嫌。而不以其说语于人。则无处不窒碍矣。然则今臣以师说语于喜朝者。或不至大罪云云。

和靖事。与此事有何干涉耶。怀宋所引朱子语类如此。可怪。

今日事。至微至细。而无识喜事之徒。乃为节上生枝。推波助澜。以为世道之害云云。

因私喜怒而诬诋先贤。何谓微细耶。节上生枝。推波助澜。是果谁为之而每以世道自诿耶。吁可怪也。

先师之尊浑。可谓至矣。而尚有权经之说者。所以微存春秋复仇之义云云。

和之一字。非牛溪之言。亦非牛溪之意也。详见于牛溪答秋浦灵川诸公书矣。今欲以和议归之于牛溪。而又以己意。说出沙溪言外之旨。欲诬牛溪以忘仇释怨。违悖春秋之罪。如是而谓无一毫疵毁之意者。谓非欺心可乎。自欺其心。而又为上欺君父。是可忍乎。

今尹某外孙朴泰辅等对众言。臣父名在凶疏。是参凶疏之人。臣闻来。窃不胜痛陨冤痛。求死不得云云。臣尝言其外祖尹某之忘义辱身之为可惜。故其党凡系节义之事。无不恶闻而欲害之云云。

宋奉事甲祚之名在凶疏之说。盛行于一世。偶闻而偶传之者。奚独士元一人而已。今乃归之于士元。幷与兄弟。而目之以排斥节义。其所以凑合附会者。可谓奇奇怪怪矣。作此一团虚罔议论。要以眩乱是非于后世。后世其信之耶。盖宋奉事以新榜进士。肃拜于西宫。而又名在于凶疏。其事可疑。今宋疏以为将得祸。而朴鼎吉之父救之得免云。此亦可疑。癸亥反正后。其时为西宫之人。死者追赠。生者褒赏。而宋奉事独不得参焉。亦岂以参凶疏之故耶。若无参凶疏之事。则独拜西宫之事。实为特异。岂无褒赏之事耶。此诚可疑。

江都之变。赠持平金益兼云云。某之子拯。乃以无必死之义云云。况权顺长云云。幷被无义之斥云云。其所以害理伤化。岂不大哉云云。

明斋之书。所谓不然则无必死之义云者。明斋之意以为先人无必死之义。故谓二公亦不在死地。则亦如先人之不必死云尔。岂以二公之死为无义耶。且明斋非论二公处死之义而有此言也。乃论先人之得免而有此言。则其无必死之义云者。乃属于先人矣。今截去上下语意。直以为无义。而又加之以斥之一字。此岂明斋之意耶。

后洞问答辨[编辑]

宋奎昌居在怀德邑后洞。亦怀宋自作此问答也。送示于奎昌。奎昌方得面肿甚危。却而不视。谓其子曰。我方将死。何心看此乎。且非我之作而谓我之文。岂非可闷乎。其后数日而死云。

城陷。贼兵阑入。虏酋逼迫士女于前。立斩数人。问曰。屈膝降则生。否则尽皆如此也。满城忠烈之士。莫不愤慨自决。如权顺长,金益兼诸人。则以其约死之。人不负素志。而死于所守之堞。李惇五以共约之人。缢于所次。某之妻以某故死于目前。而独首先倡义之某。不能办命。非徒不死。又服从虏言。屈膝于前。仍附珍原君奉使之行云云。

此一段。亦见于宋李问答。以为闻于沧洲云。沧洲即金判书益煕之号也。李参判选以平日所闻于沧洲者。诘之曰。诚与鄙闻有异。何以有此说耶。怀宋答曰。当时只凭沧洲语若如来说。吾亦何敢自是云云。此则朴政丞和叔氏所得于李参判家。而书报于明斋者也。其后李进士𩒮见李参判于机张谪所。则李令又言。此非沧洲之语也。未知怀川闻于何处云。盖亦知其出于捏造也。且若以权,金诸公之死。为在于虏兵入城之后者然。无非打讹也。馀见于上辨喜朝问答者。不复辨。

若完南君李厚源。则以为过有不改之过。此过何可以悔责而改之。虽以孔子之训言之。赦小过。不曰赦大过。则关系世教。不可轻赦云云。

此段。亦李选之以为非完南之言。而言于李𩒮者也。完南与沧洲。皆尝以先人登诸剡章。而参访书问。情义不替。则此等说话。可知皆出于怀宋之造作也。彼疏中所谓闪奸打讹四字。真是自道也。

先学可疑之教。在拯受业之时。

此说。明斋未能记得。未知在何时因何事而发也。亦是怀宋之打讹也。

近闻慎斋孙谓其宗人曰。某于初被旌招之日。制其辞疏。而专为山林高蹈之人不屑爵禄之言。慎斋曰。君之江都狼狈云云。不可为此自高言也云云。

此一款。已见于喜朝问答。而此又添山林高蹈不屑爵禄等语。且喜朝问答曰。慎斋庶孙万里,万城来言于自家。此则曰。谓其宗人云。无非捏造也。所辞。已见上。

以机关为同春之言云。乃举九原之人。欲为证左。其心以为九原之下。必无发明之端。而忍发此言之时。其颡必有泚矣云云。

同春机关之语。即草庐抵怀宋书中之说也。而闵,金诸相之所屡闻者也。其可讳耶。抑所谓举九原之人。以为必无发明之端云者。可得其平生用意处矣。尝怪彼之引完南沧洲以下。至于宋尚敏。必引既故之人以为言。固疑其心之如此矣。今乃自发其肺肝。其颡必有泚矣。还可笑也。

大抵此问答。皆已见于喜朝问答。宋奎昌只假名。谁不知秦老之自笔乎。呜呼。岂料人之至于此极耶。昨金察访棐来见明斋言。怀宋抵人书。诬渠之言而曰。人固未易知。人固未易知云云。

怀骊事本末[编辑]

明斋与怀宋论骊事。有许多说话曲折。皆不足尽道也。只论怀与骊本末。则其事自明矣。盖尝论之。怀与骊少时。皆好学能文。有声誉于士林。怀初见骊于报恩。抵书于同春曰。到三山。见尹鍞。骊之初名也与之论学三日。吾辈学问真可笑也。当初顾相称举如此矣。其后怀以孝庙潜邸时师傅。超擢尊显。骊则以隐逸自高。为世所推。骊之为人。有才而轻浅。妄以经书注说为不足。自为论说。以夸于人。怀则自谓笃信朱子之道。凡为著述言论。皆依样于朱子。怀平生以朱子自拟。以为朱子时有陆象山。今我为朱子。则不可无陆象山。遂摘出骊之改节中庸事。以为此真可做陆象山。斥之以异端。诚可笑也。及怀名位渐盛。进掌铨衡。以骊为进善。自前主簿。超八资而授之。盖儒贤极选也。又自诿于朱子之于白鹿洞。请象山升讲座之事。其不以中庸说为罪明矣。骊风神峻爽。言论豪逸。见之固似有可取者。而其实浮虚诞妄。无足与议矣。居在城中。交结名士。门庭鞍马逐日纷扰。高谈大言。非议朝政。以怀猜克之性。安得不厌苦乎。骊为进善之后。完南诸人皆咎之。顾乃身自推擢。难复无端退黜。故乃晓往骊家。终日而归。复提起中庸说。若与讲论者然。骊本无心肠。不觉其将以此斥己也。乃倾倒本情。说及时务。尽说无隐。翌晓骊送言于怀曰。昨日所论。于台意如何。则怀答曰。朱子不知子思之故。思之不得。终夜仆痛云。而不答其他。遂显以异端斥之。骊被斥退坐。愤耻殊甚。至礼论之作。为三年之说。又以卑君贰宗之危言斥怀。至是怀乃以祸心。斥骊矣。显宗朝。怀方执朝权。以礼论同异。为进退升黜之限。不但一骊。其他诸人。多被斥去。如权炭村。亦不免焉。及今上初服。南人入而骊方大用。安置怀于极边。必欲杀之。而竟不能焉。庚申年。西人复入。而南人以逆死者多。骊亦赐死。怀复还自岛中。即入京洛。欲复执朝权如前日。而朝廷亦颇厌之。不为诚心引入。故空往空还。无一日安坐于其家。明斋以其行事多可忧可疑。每有规谏之意。及与玄石书出。而遂见忿怒。自作疏草。给其徒崔慎者。使呈之。其疏不但攻明斋以为背师。至于上辱先人。以为骊党。又谓明斋扶护之意犹在。盖其时骊已以罪死。谓之骊党。谓之扶护。则可以构成罪目也。惟其公议不从。其计不成。遂自上疏极肆诬捏。虽其徒亦多有疑之者矣。至己巳。宫闱有事。怀乃上疏贺王子生而曰。宋神宗生哲宗。其母后宫朱氏也。其意欲作道理之说。迎合上意。虽非南人。怀足以赞成当日之事矣。其得罪而死。在自家实大幸也。此乃怀与骊一生本末。何其事行之略同。而毕竟凶死之相类耶。可怪。怀平生以党骊。诋诬先人。先人虽与骊少相亲厚。然每见其非。辄加戒责。犹以为末世。如此等人。亦难多得。弃短取长。忠告善导。不宜遽加攻击者。非但惜骊。亦为怀也。及见其即当于礼讼。戒责不从。而交谊已绝矣。先人在世之时。骊之事未彰。其末终披猖。则在先人下世之后矣。况明斋元与骊交分素浅。岂有欲为扶护之意哉。怀之前后构诬。必欲加护逆之罪于明斋者。十目所视。焉可掩哉。是以吾意以为怀之前后构诬之言。皆不足辨。亦不必辨也。人岂有不知之理哉。故怀沃诸疏及宋,李问答中。骊事一款。皆不为辨说焉。

盖骊之一生。前后三变。其少也。居乡读书。才学可称。而不随俗于名利之场。超然自处于高尚之地。虽多杂驳不得其正路。而犹为有志之士矣。其中也。入居京洛。虚名过实。论议乖谬。行己处事。无复拘检。已失其身。不足为士矣。其末也。乘时贵显。为群小所主。其为事业。只在于谋害西人而已。如此而能保其身乎。终至于戮死。宜矣。

怀之一生。亦有三变。戊戌己亥以前。则为一时士林之宗主。虽有病痛。而不能掩其长处。故虽异色之人。不得为瑕疵之计矣。此其始也。己亥庚子以后。则名位权势。主张一世。为一时偏论之根柢。而其行于己者。义不能胜欲。理不能胜气。骎骎然失其儒者之素履。故虽同己之人。渐怀不厌于心。溃裂之势。已成于甲寅之前矣。特以意外。为一边人所构陷。至于已甚。故物情复合而不离。此其中也。庚申以后。复欲收揽权势。逐岁入京。留连近畿。而平生进退之义。荡然扫地矣。欲以徽号一节。构陷潘南。欲以匡汉一疏。斥逐善类。而公议不与。自甲子以来。忿挠于明斋义利王霸之书。构虚捏无。欺天罔人。无所不至。而手足尽露。与当初树立之时。判若二人。至是则自为斯文之谗贼。世道之大害。而无所逃责于后世矣。此其终也。此怀与骊相为终始。以祸世道如此。传曰。怨耦为仇。其亦可怪也夫。

明斋与怀论骊事。元是不关。先人不识骊之为人。是何大过。先人在世时。骊之事。只是不静不正耳。今观怀之为人。无异于骊而抑又甚焉。设使骊死后于怀。以先人之不识怀为言。则亦可与之呶呶辨明乎。怀之欲以骊事谤先人及明斋。其计甚深。既曰鑴谋危宗社。是逆也。乃以先人为党助。明斋为扶护。此乃护逆也。护逆之罪不亦重乎。宋之诬陷。意实在此。而明斋不知前后书札。只明其事实曰。先人非党助也。吾亦无扶护之意云云。噫。此事怀岂不知耶。其前后许多辞说。皆是故作诪张耳。惜乎。明斋初不觉彼之不正如此之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