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情况的报告 山西省运城市副市长、运城市公安局局长 郭尚礼 2019年8月28日于运城市 (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
会议文件 |
主任会议: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安大数据应用推动警务机制革命,加快推进我市公安大数据建设,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就是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快推进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融合,从海量数据资源中挖掘内在价值,以公安大数据应用推动警务机制革命,以大数据智能应用打造新型警务模式,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方面实现智能研判、动态感知、精确打击,在行政管理方面实现便捷服务,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以实现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式发展。
按照“省公安厅统筹规划,市县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总体规划,我市公安大数据建设主要包括大数据应用中心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两部分。一是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主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全量数据的汇聚、融合、应用。二是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依托汇聚的全量数据,建成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大数据应用平台,同时各警种建立专业大数据应用平台。70周年安保维稳协同指挥作战平台、盯办核查指令平台、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平台、智慧监管平台、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等专业应用已初显成效。
二、目前工作情况
全省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公安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市委书记刘志宏、市长朱鹏高度重视,拨出专款支持,要求紧跟全省建设应用步伐,大力推进我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推进我市大数据建设和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尚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警种参与的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十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的大数据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我市大数据建设各项工作。同时紧扣平台建设时间节点,采取邀请专家讲课、以会代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开展了全警大数据培训。
(二)加快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2018年12月,政府投入37731500元建成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一是建成8.8万兆带宽的数据传输网,覆盖率达95%以上的350M无线网,带宽1万兆的视频传输网,打通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高速公路。二是建成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组织16个警种对接303种数据,汇聚政务类、社会类和互联网等各类数据共6305亿,建成我市公安数据资源蓄水池。三是完成标准化数据治理,建成原始库、资源库、主题库和业务专题库,实现13类专题应用。
(三)加快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全力推进警务实战和服务管理等专项平台应用,在安保维稳、打击犯罪、便民利企、规范执法、惠警减负等方面初步实现数据警务、智慧公安。
一是建立“情、指、勤”一体化智能警务新模式。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实施市县公安机关“一指七组两平台”、“一指四组两平台”工作专班机制,实现对矛盾风险的动态管控、主动化解、情报跟进、快速处置。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侦查打击模式,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快速精准打击。
二是强化70周年安保维稳协同指挥平台应用。启用70周年安保维稳协同指挥作战平台,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物品、重点部位、重点事件的动态管控,坚决做到 “七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
三是强化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应用。对接处警、办案区、涉案财物、警情处理、出警及反馈情况、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案卷管理等全程管控,实现执法全环节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对新办案件实行“接处警执法音视频未及时上传平台不予审核通过,场所执法音视频未及时上传平台不予审核通过,涉案财物不及时通过平台流转入库不予审核通过”,强制民警应用、倒逼执法养成。以“会登录、会查询、会上传、会分析、会流转、会监督”为抓手,开展了小教官教学、公司授课、平台交流互动相结合的全警应用培训工作。
四是强化“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应用。强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两集中两到位”,大力宣传推广“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应用,将262项服务群众和95项服务企业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提升公安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截止目前,平台关注2780612人,实名认证2228237人,注册企业69749家,总量均排名全省第一。服务群众平台网办事项2673864件,总量排全省第三,服务企业平台网办事项121522件,总量排全省第二。
五是强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投入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于5月中旬圆满完成了12个看守所和5个拘留所的智慧监管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四)建设应用成效。通过大数据应用,全市公安机关实现了抄底工作法,取得“五个进一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升维护政治稳定能力水平。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敏感节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全面加强情报搜集研判、重点人员管控、专案侦察打击、网络舆论管控、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有力确保了全市没有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和规模性进京赴省集访事件,有力防范打击了境外宗教渗透和邪教破坏活动,及时发现和成功处置了一批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了20起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严密防范打击了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破坏活动,有力确保了全市涉军敏感群体整体稳定。
二是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能力水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43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24个,抓获团伙成员390人,查封、冻结、扣押资产2.3亿元,持续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领先的旺盛势头。组建运城闻喜打击文物犯罪办案中心,深入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获各类文物案件194起,打掉团伙4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37人,缴获各类文物19234件。侦破“黄赌毒”案件386起,侦破“盗抢骗”案件539起,侦破“食药环”案件28起,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3起,抓获网上逃犯1043名。
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能力水平。我市先后投入警力10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2019“古中国·大运城”民俗文化旅游年、“二青会”圣火采集和火炬传递、“两节”“两会”以及劳动节、端午节等重大安保任务。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强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硬质隔离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学校幼儿园2404所,整改治安风险隐患129起、治安乱点45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8场,组织处突演练203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狠抓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明显增强。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制定出台《运城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保障。“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成效显著,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实现“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四办目标。大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效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集中整治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园区周边治安秩序,为企业经营提供了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全市2548个村(社区)实现了“零发案”,1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未发生现发命案,分别占到全市总数的80.30%、89.93%。
五是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水平。制定了全市平台应用方案,成立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了相关警种任务责任,提出了23项具体的细化工作措施,通过签订任务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每日工作报告、每日钉钉群情况通报、每日工作指引、现场指导、阶段进展调度会等方式,强力推进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应用工作,有力提升了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困难与对策
一是数据资源共享不够,需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汇集的长效机制。通过与“电子政务云平台”对接、与各重点单位分别协作等方式,建立部门间数据交换工作机制,打通共享渠道,获取各类政务、金融、国土、医疗、水电气等高质量数据。特别是保障公安机关能够强制性及时获取各类数据。
二是建设资金保障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大数据建设资金支持。用好用足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完善公安大数据建设规划,在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上予以保障,还需继续投入资金1.356亿元。
三是大数据智能应用不足,需进一步推进大数据智能应用。以“雪亮工程”公安分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社会治理相关领域数据的归集、分析,增强风险管控能力,解决“用不深、用不全、用不广”的问题,实现服务警务实战“全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风险防控更协同、打击犯罪更精准、维护稳定更高效,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四是警务机制改革不足,需进一步树立数据思维,构建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智慧警务新模式。培养招录大数据技术人才,强化对全警的培训,注重养成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思维方式,通过大数据倒逼基层民警形成真实思维、关联思维、挖掘思维。基于大数据海量资源对案事件进行深度数据分析研判,形成研判产品,建立“预测、预警、分析、核查、反馈”的“情、指、勤”一体化工作机制。
四、急需建设的大数据应用平台事项
为了实现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目标,在市公安大数据应用中心和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还需继续加快推进网安大数据应用平台、融合卡口平台、4G执法记录仪平台、公安桌面云、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公安移动网和“情、指、勤”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约需继续投入资金1.356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公安厅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以大数据智能应用打造新型警务模式,全面提升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能力,全力做好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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