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各省保护回藉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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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大总统令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1月6日
1912年11月6日
本作品收录于《东方杂志

  军兴以来。各省富室钜商。往往避地偸安。不遑企业。以致金融久滞。元气日凋。在商民虽昧于事机。亦官吏之疏于保护。方今商战之世。保富为先。民国肇兴。尤宜和协群情。共图上理。前经通饬播迁流寓之人。各复乡闾。以安生业。诚恐影响所及。仍多观望。须知共和宣布。五族一家。既属中华人民。即同受法律保障。嗣后回籍商民。应责成该管行政长官及该处军警切实保护。其有借端需索。扰害公安者。悉予按法严惩。以靖人心而维商业。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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