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各省维持治安文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通令各省维持治安文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1913年5月3日

临时大总统令:

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排究全案本末,又未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事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觇国者将以此卜人民程度之隆污,不可不慎。

近日迭接各处电文,语极离奇,淆人耳目。一为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因洪述祖与应夔丞往来函件影射国务总理赵秉钧。一为五国借款告成,误认为议院未经通过,并疑及监督财政,市虎杯蛇,深堪骇异。

宋教仁被刺一案,业经赵秉钧通告说明。五国借款一案亦由财政总长详细宣布。阅者酌理准情,当能了然于两事之真相。乃有不问是非,不顾虚实,竟将立法、行政、司法各机关一笔抹倒,凭个人之成见,强举世以盲从,直欲酿成绝大风潮,以遂其倾覆政府,扰乱大局之计,岂共和国民当如是耶?

虽或一时狂热事出无心,或本拟维持,受人挟制,其情不无可原,然而宵小生心,民情震惧,友邦腾笑,商业观望非细故也,为此通令各省都督民政长通行晓谕,须知刑事案件应候司法机关裁决,债事件确经前参议院赞同,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

本大总统有维持治安之责,何敢坐视扰攘致无以对我国民也。

此令。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