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严惩倡言二次革命党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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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令严惩倡言二次革命党徒文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1912年11月26日

临时大总统令:

自政府成立,五族一家,薄海人心,倾向共和,实为千载一时之会,乃有不轨之徒,籍端煽惑,意在摇动民国,扰乱治安,以重生灵之祸,幸人心厌乱,迭经先事,破坏不致危及地方,本大总统深维国势之艰难,不忍见五族人民罹于涂炭,所望共为良善,巩我邦基,若任少数凶徒隐谋蠢动,养痈成患,本大总统何以对我人民?

近据广东都督胡汉民电称,各省/立心不正之徒每以二次革命为口实,若不严诛一二,将何以遏止乱萌?请谕知各省,现在国本已定,如有倡言革命者,政府定予严办,俾奸人知所敛迹等语,指陈剀切洵为弭乱要图治。各省都督民政长官严饬所属,凡有倡言革命敢为国民公敌者,查有实据,即行按法严惩,以寒匪胆,而顺民情断不能狃,煦煦之仁以贻民国前途之隐患也。

此令。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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