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释文辩误/卷第二
- 通鉴十七
武帝建元元年 上雅向儒术,婴、蚡俱好儒雅,推毂代赵绾为御史大夫,兰陵王臧为郎中令。
- 史炤《释文》曰:言荐举人如车毂之运转。〈费本同。〉余谓炤说未为精当。此言推车毂者主于进,荐贤者亦主于进,故以荐贤为推毂。
三年 鄠、杜令欲执之。
- 费本《注》曰︰鄠杜,古杜伯国京兆邑,后宣帝改曰杜陵。余按《汉书‧地理志》,鄠县属右扶风,古有扈氏之国。杜县属京兆,古杜伯国。不可以鄠县并为杜伯之国,又不可并以为属京兆。
- 通鉴十八
元光三年 田蚡奉邑食鄃。
- 海陵本《释文》曰:鄃,音俞。余按《汉书音义》:鄃,音输。音俞非。
五年 关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为徼。
- 史炤《释文》曰:谓以木、石、水为界也。西南之徼,犹北方之塞。〈费本同。〉余按史炤盖因颜师古注《邓通传》而为之说。《邓通传》曰:人有告通盗出徼外铸钱。师古《注》云:东北谓之塞,西南谓之徼。塞者以障塞为名,徼者取邀遮之义。然余考《汉书‧匈奴传》,单于请罢边备塞吏卒,侯应上议曰:“孝武攘匈奴于幕北,建塞徼,起亭隧,筑外城,列屯戍而守之。”是北方之塞亦谓之徼也。《朝鲜传》曰:朝鲜属辽东外徼。是东方之塞亦谓之徼也。师古殆考之未精详,而史炤又依以为说。而所谓以木、石、水为界者,亦本于侯应之议。应之议曰:“起塞以来或,因山岩石木柴僵落,谿谷水门,稍稍平之,卒徒筑治。”此正言建塞徼于北方以备匈奴者也,岂特西南谓之徼哉!直言徼以邀遮为义,岂不简而当乎!
元朔二年 蓼侯孔臧。
- 史炤《释文》曰:蓼,音六,邑名,属六安国。余按《汉书‧地理志》,六县、蓼县皆属六安国。春秋文五年,楚灭蓼及六,皆皋陶后也。陆德明《经典释文》:蓼,音了。未尝有六音。海陵本亦因史炤而误。
- 通鉴十九
五年 都尉韩说为龙额侯。
- 史炤《释文》曰:额,鄂格切,平原邑。余按班《志》,平原郡有龙额侯国。《注》云:额,音洛。若从鄂格切,则是额字。史炤殆不考字书也。三十二卷成帝绥和元年,误与此同。
校尉李朔为涉轵侯。
- 史炤《释文》曰:轵,河内邑。余按班《史‧卫青传》作“陟轵侯”,《功臣表》作“轵侯”,食邑于齐郡之西安,非河内之轵县也。
- 通鉴二十
元鼎二年 置均输以通货物。
- 史炤《释文》曰:委输也,谓诸有当输于官者,又均输之。余按班《史》,时置均输官于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而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通受天下委输,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均输置于郡国,平准置于京师。均,平也。斟酌物价贵贱而适其均平,使民无甚贵甚贱之患。唐刘晏正得此法,非当输于官又均输之也。又《盐铁论》云: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多苦恶,不偿其费;置输官以相绍运,名曰均输。
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下湟水。〈伐南越事。〉
- 史炤《释文》曰:湟,水名,在金城临羌塞外。余按《水经》云:洭水过临洭县南,出洭浦关,为桂水。《山海经》以洭水为湟水。徐广曰:湟水一名洭水,出桂阳,通四会。此路博德伐南越,出桂阳而下湟水者也。若金城临羌之湟水,则赵充国伐羌所度者,非路博德所下之湟水也。
甲为下濑将军,下苍梧。
- 史炤《释文》曰:濑,水名,在越地。余按臣瓒《汉书注》曰︰濑,湍也;吴、越谓之瀬,中国谓之碛。伍子胥《书》有“下濑船”,则濑非越地水名也。
- 通鉴二十一
太初三年 上邽骑士赵弟。
- 费本《注》曰︰古邽戎国,武帝开之,置上邽县,属陇西郡。余按《史记》,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汉书‧地理志》,陇西郡有上邽县。应劭《注》云,即邽戎邑也。则上邽县乃秦武公所置,非汉武帝开置也。
- 通鉴二十三
昭帝始元二年 二王不复肯会龙城,匈奴始衰。
- 史炤《释文》曰: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费本同。〉余按《汉书‧匈奴传》:匈奴诸王长少,岁正月,会单于庭祠。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蹛林。皆会祭处也。匈奴非西方胡,且三处皆其会祭之地,不应龙城独以事龙神得名。其说殊为未通。
元凤元年 赐燕王旦谥曰剌王。
- 史炤《释文》曰:剌,七赐切。余谓当音来逹翻。《谥法》:暴戾无亲曰剌。言其所为乖剌,无亲亲之义也。
- 通鉴二十五
宣帝元康四年 先零、䍐、开乃解仇作约。
- 史炤《释文》曰:䍐羌、开羌,皆西羌别种,汉破灭之,置县,以其人处于地,因以名之,属天水郡。余按《汉书注》:苏林曰:䍐、开在金城南。颜师古曰:䍐、开,羌之别种也。下言:“遣开豪雕库,宣天子至德,䍐、开之属皆闻知明诏。”下又云:“河南大开、小开。”则䍐羌、开羌种落殊矣。而《地理志》,天水郡有䍐开县,盖以此二种羌来降,处之此地,因以名县。以此观之,䍐、开种落实在金城河南,其有来降者,处之天水郡界内,因置䍐开县,河南之种落固自若也。元康之时,先零、䍐、开解仇作约者,皆在金城塞外,非在天水郡䍐开县者也。
- 通鉴二十六
神爵元年 伯牙操递锺。
- 史炤《释文》曰:晋灼曰:递,音递迭之递。二十四锺各有节奏,击之不常,故曰递锺;琴名也。余按《汉书注》,诸家之说不同,晋灼之《注》,止于“曰递”。臣瓒驳之曰:《楚辞》云:奏伯牙之号锺,号锺,琴名也。马融《笛赋》曰:号锺高调。伯牙以善鼓琴名,不闻其能击锺也。师古曰:琴名,是也。字既作“递”,则与《楚辞》不同,不得即读为号,当依晋音耳。合而观之,晋灼本无“锺琴名也”四字。史炤乃牵臣瓒《注》四字合为晋灼《注》。使后学不得参考诸家之异同而折衷之,不已诬乎!
辛武贤奏合撃䍐、开在鲜水上者。
- 史炤《释文》曰:《山海经》云:北鲜之山,鲜水出焉,北流注于余吾。余按《汉书‧武帝纪》:匈奴远其累重于余吾水北。颜师古《注》云:余吾水在朔方北。《山海经》云:北鲜之山,鲜水出焉,北流注于余吾。师古盖以此鲜水在匈奴中,非䍐、开所居之鲜水也。《汉书》,羌豪献鲜水海地于王莽,置西海郡,即䍐、开所居之鲜水。
- 通鉴二十七
甘露元年 魏和意、任昌至乌孙,谋诛狂王。〈云云。〉汉遣张遵收和意、昌,系琐。
- 史炤《释文》曰:系,系束也。琐,银铛也。余按《汉书‧西域传》:赵德使罽宾,与其王阴末赴相失,阴末赴锁琅当德。颜师古《注》曰︰琅当,长锁也,若今之禁系人锁也。史炤盖引此以释琐,而误写为银铛耳。
二年 上行幸萯阳宫、属玉观。
- 史炤《释文》曰:晋灼曰:属玉,鸟䴔䴖,以名观也。余按晋灼《注》,本云“属玉,水鸟,似䴔䴖”,省“水”字与“似”字,便失文意。
- 通鉴三十
成帝河平元年 奇请它比,日以益滋。
- 海陵本《释文》曰:比,必寐切;谓引它类以比附之。余谓《释文》所谓引它类以比附之,止依颜师古《注》。今法家读比附之比如字。师古《注》亦无音翻。若以为比例之比,则当音毗至翻。音必寐切者,乃比及之比,愈非本文之义。
- 通鉴三十一
阳朔四年 乌孙小昆弥乌就屠子拊离代立。
- 史炤《释文》曰:拊离,乌孙小昆弥种名。余按昆弥者,乌孙王号也。乌孙国有大、小昆弥,乌就屠者,小昆弥之名。拊离,乃乌就屠之子之名,非种名也。《通鉴》本文甚明,何必曲为之说!
鸿嘉二年 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庭。
- 史炤《释文》曰:《尔雅》曰:雉绝有力,奋。余谓《尔雅》释雉之异名,奋其一也。史炤以奋释飞雉,不亦拘乎!
- 通鉴三十三
哀帝建平元年 郎中令泠褒。
- 史炤《释文》曰:泠,姓也。颜师古音廖。〈费本同。〉余按《汉书音义》,师古音零。廖字,乃传写者误以零为廖耳;炤不能察也。
- 通鉴三十四
四年 董贤起冢,内为便房,外为徼道。
- 史炤《释文》曰:徼道,小道也。〈费本同。〉余谓徼道者,徼巡之道,为小道环绕便房之外以徼巡,故曰徼道。虽是小道,实以徼巡取义。朱子云:徼,伺察也。天下道路除逵衢康庄之外,皆小道也,岂可皆以徼道名哉!
- 通鉴三十五
平帝元始二年 去胡来王唐兜。
- 史炤《释文》曰:唐兜,西域国也,号为去胡来王,谓去胡而来降汉。余按《汉书‧西域传》:婼羌国王号去胡来王,则唐兜乃去胡来王之名,非国名也。观下文斩唐兜,可见非国名矣。
- 通鉴三十六
四年 羌豪献鲜水海、允谷、盐池。
- 史炤《释文》曰:允,音铅。〈海陵本同。〉余按《汉书音义》,惟允吾县音铅牙,允街县音铅街,此外无音。
王莽初始元年 莽母功显君死,自以居摄践阼,奉汉大宗之后,为功显君缌缞弁而加麻环绖,如天子吊诸侯服,凡壹吊再会。
- 史炤《释文》曰:绖,首戴也,以苴麻为之。谓之环者,言其轻细如环之形。〈费本同。〉余按丧服以情之轻重为等,苴麻之绖,重服也。《左传》,齐晏桓子卒,晏婴缞麤斩、苴绖带、杖菅屦。杜预《注》曰︰苴麻之有子者,取其麤也。《周礼》,王为诸侯缌缞,弁而加环绖,同姓则麻,异姓则葛。王莽自以居摄践阼,不为母服丧,服天子吊诸侯之服,以壹吊再会而已,安肯以苴麻为绖乎!《记‧檀弓》:叔仲皮死,其子子柳之妻衣缞而缪绖,叔仲衍请穗缞而环绖。郑《注》云:缪绖,士妻为舅姑之服也;环绖,吊服之绖也。时妇人好轻细而多服此者。孔颖逹《正义》曰:缪绖,谓绞麻为绖,缪,谓两股相交也。五服之绖皆然,惟吊服环绖不缪耳。环绖者一股,所谓缠绖也。此即轻细如环之义。史炤所谓轻细如环者,本颜师古之说。既言轻细,安得以苴麻为之乎!
- 通鉴三十七
天凤元年 和亲侯歙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闻。
- 史炤《释文》曰:歙事王莽为中部都尉。余按《通鉴》上文,此时匈奴遣人之西河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和亲侯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闻。详考文理,歙盖事王莽为和亲侯,时在长安。中部都尉乃西河中部都尉,以匈奴来告之事闻于莽,非歙为中部都尉也。
- 通鉴三十八
地皇三年 莽教民煮草木为酪。
- 史炤《释文》曰:酪,乳浆也。余按乳酪之酪,真酪也。莽令煮草木为酪,则非乳浆。服虔《注》曰︰煮木实。如淳《注》曰︰作杏酪之属也。此皆依煮草木而为之说。
- 通鉴三十九
更始元年 莽绀袀服。
- 史炤《释文》曰:偏裻谓之袀,戎衣也。绀,青色,以为袀衣。章怀《注》:袀,纯也。纯为绀服。其说非是。〈费本同。〉余按裻,衣背缝也。左思《魏都赋》:袭偏裻以䜋列。偏裻固是戎衣,然非袀服也。《史记‧赵世家》:王梦衣偏裻之衣。《正义》曰:杜预云:偏,左右异色。裻在中,左右异,故曰偏。盖偏裻,自衣背缝中分左右各一色,《左传》所谓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者也。袀服之袀,音均。《左传》所谓均服振振,取虢之旗。陆德明曰:均,字书作袀,袀之为义纯也。说有根据,未可厚非。此说乃师古之说。章怀注《后汉书》,《后汉书》不载莽袀服事。以此说为章怀之说,亦非是。
二年 吏民惶恐,属县屯聚,建等不能下。
- 史炤《释文》曰:属,附也,言附县而屯聚。余按《通鉴》上文,申屠建扬言“三辅儿大黠,共杀其主吏。”民闻此言,惶恐不自安,故三辅之属县皆屯聚以自保。若以为附县而屯聚,其说穿凿。
骠骑大将军宗佻为颍阴王。
- 史炤《释文》曰:佻,它雕切。《说文》,迁庙也。余按迁庙之祧,从“示”从“兆”。此宗佻乃人姓名,史炤误矣。
- 通鉴四十
光武建武元年 立秋日䝙𦝼时。
- 史炤《释文》曰:𦝼,龙珠切;《说文》,腊祭也。〈海陵本同。〉余按章怀太子贤《后汉书注》引《前书音义》曰:䝙,兽,以立秋日祭兽,王者亦以此日出猎,用祭宗庙。冀州北郡以八月作饮食曰𦝼。其俗语曰𦝼、腊、社、伏,乃是祭之四名。𦝼祭于秋,腊祭于冬,乌得谓𦝼为腊祭乎!又按《说文》云:𦝼,楚俗以二月祭饮食也。未尝以𦝼为腊祭。史言以立秋日䝙𦝼,是䝙𦝼明为立秋日之祭,不待辩而可以知炤之妄矣。章怀《注》:𦝼,音娄。《后汉书‧礼仪志》有䝙刘。刘、娄音近。
- 通鉴四十一
五年 耿弇追张步至钜昩水上。
- 史炤《释文》曰:昩,如字;一名巨洋水,在乐安国。〈海陵本同。〉余按章怀太子贤《注》曰︰巨洋水在今青州寿光县西。《水经注》:巨洋水出朱虚县东太山,袁宏谓之钜昩,王韶谓之巨蔑;北过临朐县东,又北过剧县西,耿弇追破张步处也。又东北过寿光县西,又东北入于海。是水自发源至剧县,皆属北海、齐二国界,至寿光,始属乐安国界。耿弇破张步于剧县西,未至乐安国界也。昩,音莫葛翻。其字从“日”从“末”,非昧字也。
- 通鉴四十二
六年 诏曰:“仓卒芜蒌亭豆粥。”
- 海陵本《释文》曰:蒌,力无切。余按章怀《注》:蒌,力于翻。海陵本音非。
与小儿共槽枥而食。
- 史炤《释文》曰:果木华实相半曰槽枥;㯕椑也。《博雅》︰木下支谓之椑㯕。余谓饲兽之食器曰槽枥,马枥也。共槽枥而食者,以犬马为谕也。何必为僻诡之说以疑误后学!
- 通鉴四十三
十二年 参狼羌与诸种寇武都。
- 海陵本《释文》曰:参,所含切。至四十九卷安帝永初二年,滇零招集武都参狼,则曰参,所今切。然则二音将何从乎?若以分野言之,参星在梁、益之分,音所今翻为是。
十五年 封皇子辅为右翊公。
- 史炤《释文》曰:右冯翊也。〈费本同。〉余按汉三辅:左冯翊、右扶风,未尝有右冯翊也。右翊封国,史无所考,不可妄引以为释。
- 通鉴四十四
中元二年 初烧当羌豪滇良。
- 史炤《释文》曰:滇良,益州西夷。〈费本同。〉余按《后汉书‧西羌传》:羌无弋爰剑玄孙研居湟中,最豪健,羌中号其种为研种。研之十三世孙烧当复豪徤,更以烧当为种号。滇良者,烧当之玄孙也,世居河北大允谷,既破先零,夺居大榆中地。此所谓湟中羌,去益州甚远,乌得谓之益州西夷乎!
明帝永平三年 汤以六事自责,〈云云。〉苞苴行邪?
- 史炤《释文》曰:苞,《说文》,艸也。以为麤履。从包,取其藏物。苴,履中艸,亦包也。余按此苞苴,谓人以苞苴相问遗者也。《记‧曲礼》:凡以弓剑苞苴问人者。郑《注》云:问,犹遗也。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以茅。陆德明曰:苞,裹也;苴,藉也。孔颖达曰:《既夕礼》,苇苞,长三尺。《内则》云︰炮取豚,编萑以苴之。是编萑苇以裹鱼及肉也,亦兼容它物。故《禹贡》云︰厥包橘柚。《孔丛子》曰︰吾于木瓜之惠,见苞苴之礼行,是也。先儒解苞苴之义甚明。史炤特为怪迂以罔世,《通鉴》之罪人也!
- 通鉴四十五
八年 耿固请置度辽将军,屯五原,以防南匈奴逃亡。
- 史炤《释文》曰:辽水在幽州之域,谓出师当度辽水也。余按昭帝时,霍光以范明友为度辽将军,以伐乌桓。时乌桓居辽东、辽西塞外,故霍光命将以度辽为号,谓出师当度辽水也。今请置度辽将军,屯五原,而亦以出师当度辽水为说,则不通矣。盖建武之后,匈奴分,而乌桓、鲜卑盛。先是,汉尝命范明友以度辽将军破乌桓,匈奴亦自是衰,故复以是号命将,使屯五原,既以防南部之逃亡,亦以是号慑服北部及东胡之心,使不敢招诱南部之众耳。
十四年 寒朗以刘建等物色,问颜忠、王平二人,错㦍不能对。
- 史炤《释文》曰:错,仓各切,或作“䇎”;竦也。㦍,逆各切;相遇惊也;或作“愕”。〈海陵本同。〉余按章怀《注》曰︰错㦍,犹仓卒也。错,音七故翻。㦍,音五故翻。又考字书,䇎,且略切,竦也,惊也。与错字不同;仓各切。
杅水脯糒。
- 海陵本《释文》曰:糒,步拜切,干糇也。余按糒,音平秘翻。海陵本音非。
- 通鉴四十六
章帝建初二年 仓头衣绿褠,领袖正白。
- 史炤《释文》曰:褠,臂衣,即臂韝也。余谓史炤因章怀《注》而误也。按字书,臂韝之韝,旁从“韦”;此所谓绿褠,绿单衣也。下文言领袖正白,则为单衣之褠而非臂韝之韝明矣。
元和元年 支拄桥梁。
- 史炤《释文》作“支柱”,竹主切。余按《通鉴》正文,乃是支拄。拄字从“手”不从“木”,音竹柱翻。
- 通鉴四十七
章和元年 羌迷唐据大、小榆谷以叛。
- 史炤《释文》曰:榆,溪名。水注溪曰谷。西羌中有大、小二谷也。〈海陵本同。〉余按《水经》:河水迳西海郡南,又东迳允川而历大榆、小榆谷北。二榆土地肥美,羌所依阻也。榆溪在上郡,《水经注》曰︰榆林山,即《汉书》所谓榆溪旧塞也。自溪以西,悉榆柳之薮,缘沙陵届龟兹县;亦谓之长榆。王恢云:“树榆为塞”者,此地也。详而考之,榆溪自是榆溪,大、小榆谷自是大、小榆谷,居然可知也。
温宿王将八千骑于东界徼于窴。
- 史炤《释文》曰:徼,吉吊切,边徼。余谓此乃徼遮之徼,读与邀同。史炤音义俱非。
- 通鉴四十八
和帝永元四年 钩盾令郑众。
- 史炤《释文》曰:盾,音顺。中官所隶,其处在少府监。〈海陵本同。〉余按盾,音食尹翻。《后汉书‧百官志》:钩盾令,宦者为之,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属少府。盖钩盾令以中官为之,非中官所隶也。汉少府列于九卿,唐始以少府为监。言其处在少府监,亦非也。至五十卷安帝建光元年,“钩盾令陈达”,炤若已悟此释之为非者。至五十八卷灵帝中平元年,则又误矣。
十三年 迷唐复还赐支河曲,侯霸出塞,至允川,击破迷唐。
- 史炤《释文》曰:允,音铅;水出金城允街。〈费本同。〉余按《水经注》,允川去赐支河曲数十里,在大、小榆谷之西。此金城塞外地也。若允街县则属金城郡,在塞内。《通鉴》言侯霸出塞至允川,本文甚明。史炤殆弗之考也。
- 通鉴四十九
安帝永初二年 皇太后幸若卢狱录囚。
- 史炤《释文》曰:卢,音庐。〈海陵本同。〉余谓卢读如字。
六年 春,正月,诏曰:“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孰。”
- 史炤《释文》曰:强,去声。〈费本同。〉余谓郁养强孰者,言物非其时,未及成熟,为土室,蓄火其下,使土气蒸暖,郁而养之,强使先时成熟也。强,音其两翻,读从上声,不从去声。自此之后,凡勉强之强,炤多从去声,盖蜀人土音之讹也。
元初元年 羌豪号多钞掠武都、汉中、巴郡,板楯蛮救之。
- 史炤《释文》曰:楯,音顺。〈海陵本同。〉余按楯,音食尹翻,未尝有顺音。《广韵》二十二稕韵内有“揗”字,音顺,摩也。其旁从“手”不从“木”。此亦炤操土音之讹。板楯蛮以木板为楯,故名。
- 通鉴五十
永宁元年 辽西鲜卑大人乌伦、其至鞬各以其众诣度辽将军邓遵降。
- 史炤《释文》曰:乌伦、其至鞬,鲜卑种名。〈费本同。〉余谓乌伦、其至鞬乃鲜卑种帅二人之名,非种名也。观《通鉴》上文言“大人”,下文言“各以其众降”,则可知矣。
- 通鉴五十一
延光四年 阎显召越骑校尉冯诗将兵以御孙程等,诗辞以卒被召,所将众少。
- 海陵本《释文》曰:被,音皮。余谓被召之被,安得有皮音,此三尺童子所知也。
- 通鉴五十二
顺帝永和元年 武陵溇中蛮反。
- 史炤《释文》曰:溇,力主切。〈海陵本同。〉余按《类篇》,溇,郎侯切,水出武陵蛮中。《广韵》九麌韵内有“溇”字,郎主切。《说文》:雨溇溇也。《类篇》经温公修定,音溇水音义甚明,当以郎侯切为正。史炤于四十六卷章帝建初三年,“溇中”,已音郎侯切,今此则自相反。至一百二十三卷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溇中”注,其误与此同。
- 通鉴五十三
桓帝永寿元年 刘陶上疏曰︰“虎豹窟于麑场。”
- 费本《注》曰︰麑,狮子也。余按此麑,谓鹿子也。鹿方产子,而虎豹窟于其场,则麑必遭搏噬,以喻贪残者牧民,则良民必罹其害也。狮子谓之狻猊,能食虎豹,使虎豹窟于其场,狻猊岂畏之乎!以麑为狮子,既失刘陶之旨;改狻猊之猊以就麑字,又妄为牵合也。
- 通鉴五十四
延熹二年 李云上书曰:“梁冀虽持权専擅,虐流天下,以罪行诛,犹召家臣扼杀之耳。”
- 史炤《释文》曰:扼,于侧切。〈海陵本同。〉余按扼,音于革翻;炤音非。
- 通鉴五十五
八年 杨秉奏曰:“昔懿公刑邴歜之父,夺阎职之妻,而使二人参乘,卒有竹中之难。”
- 史炤《释文》曰:参或作骖,三马曰骖乘。余按杨秉明言使二人参乘,而史炤乃以三马曰骖乘为说,文义乖剌。齐懿公事见《左传》。《左传》言使邴歜仆,阎职参乘。此言使二人参乘者,言懿公与二人者同车,三人共载,是参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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