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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京广铁路郴州段和资许线白杨支线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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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京广铁路郴州段和资许线白杨支线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2019年2月20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京广铁路郴州段和资许线白杨支线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京广铁路郴州段和资许线白杨支线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就京广铁路郴州段和资许线、白杨支线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埋设标桩标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及附属结构和隧道结构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确定。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柱。铁路沿线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铁路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铁路沿线群众遵守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爱护铁路设备设施,进一步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浓厚的爱路护路氛围。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按照已经划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各类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凡破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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