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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检验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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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
中华民国法规
。
相关澳门法例,可参见
第18/2020号法律
。
医事检验师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89 年 1 月 14 日
制定63条
中华民国 89 年 2 月 3 日公布
1.总统(89)华总一义字第 8900030400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63 条;本法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 91 年 5 月 17 日
修正第10, 19, 37, 40, 41条
增订第20之1, 21之1, 52之1, 61之1条
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12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100119190号令
修正公布第 10、19、37、40、41 条条文;增订第 20-1、21-1、52-1、61-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6 年 1 月 5 日
修正第6至8, 10, 21之1, 22, 33至39, 42, 43, 45, 48, 52, 56条
增订第56之1, 56之2, 60之1条
删除第46, 61条
中华民国 96 年 1 月 29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600011011号令
修正公布第 6~8、10、21-1、22、33~39、42、43、45、48、52、56 条条文;增订第 56-1、56-2、60-1 条条文;并删除第 46、61 条条文
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
行政院院台规字第1020141353号公告
第 3 条所列属“行政院卫生署”之权责事项,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卫生福利部”管辖
中华民国 103 年 5 月 30 日
修正第3, 49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6 月 18 日公布
4.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09337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49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5 年 11 月 15 日
修正第33条
中华民国 105 年 11 月 30 日公布
5.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50014707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3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7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3, 4, 7至9, 12, 17, 19, 21, 25, 27, 29, 31, 45, 47, 55, 56之1, 60, 60之1, 61之1, 62条
中华民国 107 年 12 月 19 日公布
6.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1376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4、7~9、12、17、19、21、25、27、29、31、45、47、55、56-1、60、60-1、61-1、62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8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60之1条
中华民国 109 年 1 月 15 日公布
7.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900003731号令
修正公布第 60-1 条条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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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89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6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变更主管机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