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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惺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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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九 锺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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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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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放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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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一鹿,医云可用合药。或曰:“此山麋也,无益。”予亦不忍,誓不杀。刍粟之者数月,肥且驯矣。将之都,虑其失养也,命童子放之野。又惧其复为人所得,择山中去家三十里者放焉。始驱之去,不肯去。途中眠而起、起而眠者无数。至山中,命惊驱之,令疾走,度不及者久之乃已。其夕,童子止宿村舍。明旦将反命,则向者所放之鹿在其前焉,尾童子之后也以归。

锺子曰:予于放鹿事,惕然悟感应之几焉。盖鹿之还也,生于放也。夫其畜于家也,食其食,安其处,可以不求放。可以不求放而必欲放焉者,知其将杀己也。人之能为放己者,必不不能为杀己者也。如知其必不己杀,而又食其食,安其处,无自养之劳,无索群之苦,则亦何必求放焉?集颡之鸥,狎而复惊之,生而之杀也。入山之鹿,去而复还之,杀而之生也。生杀之念转于中,而去还之变应于物。感应之几,岂不微乎显乎?

然予入都,终虑其失养也。将必求一必不杀者而与之,是予所以放之之意也。

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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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六月,予出典黔试。廿一日之夜,宿叶县,梦白云先生陈昂来谒。貌不甚老瘦,年可六十四五,冠衣质而不敝,独不袜耳。予步送之,馆一寺中,谋衣食居处之,为终焉之计。问其年,曰:“癸卯。”已谓予曰:“子从此后,则当赠我诗。”予曰:“既为子作传足矣。”曰:“当进于是。”予觉有愧色,复问其生平,自集中往还姓名外,更有何交?则俯而笑曰:“朱百朋。”予未及问其人,遂寤。才合眼,复梦之。乃问:“朱百朋何人?子何以与之游而不与之诗?”则又笑曰:“何交乎?就食耳。”予惕然其意之不苟与其不得已尽此两语。予复问其逸诗何在?及卷首门人长干明伟何人?皆不及答而寤。惘然恨其语之不终,则候人传呼达于寝矣。

忆戊申岁十月十七八日,为亡友魏太易作墓志铭成。越二十八日之夕,梦予处泉寺中,若京山观音岩者。太易缓步从甬道入,径就予揖,谢作志铭。梦中予知其已死也,因谓予曰:“吾死时甚无所苦。”予曰:“子见谭友夏为子所作传乎?”答曰:“谭作尚未寄到。”盖谭作传为二十四五日事,俱用太易遗命为之。噫!文之达于幽,其期之先后与作者迟速相应,计此世界去冥途亦非五六日所能至也。才鬼之灵而笃如此。

(沈刻《隐秀轩集》文律集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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