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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立体交叉及平交道防护设施设置标准与费用分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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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立体交叉及平交道防护设施设置标准与费用分担规则(原名称:铁路平交道防护设施设置标准及费用分担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1. 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交通部(68)交路字第 13977 号令订定发布
  2. 中华民国七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交通部(71)交路字第 20972 号令修正发布第 2 条条文
  3. 中华民国七十三年十一月六日交通部(73)交路字第 24652 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条文
  4. 中华民国八十五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85)交路发字第 8522 号令修正发布第 2、23 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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