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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附属事业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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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附属事业经营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中华民国四十九年七月七日
交通部(49)交参字第 5913 号令订定发布
中华民国六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交通部(67)交路字第 22802 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114号令
修正发布第 2~8 条条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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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49年订定命令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2次的命令
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铁路法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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