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流卢晖富州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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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流卢晖富州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1

晖素是妄庸,幸承资地,早升清列,爰典大藩。不能励彼公心,少申答效,而恣其鄙识,莫顾廉隅,黩货无厌,蠹政斯甚。或增加赋敛,或减截官钱,入己之赃,六百馀贯,自外所犯,数倍于兹。况又役使人工,殆三十万。复有何要,辄作为劳。慢法徇私,触类非一。朕志存抚育,情切好生,特宽斧锧之诛,俾从放流之典。可长流富州为百姓,与朕共理。伊尔列城,自顷以来,每加优异。凡在远近,固合周知,岂有受恩,而不尽节。照鉴若此,咸宜勉之。无或效尤,自投于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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