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政府控诉苏联违反中苏友好条约案之决议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关于支持政府控诉苏联违反中苏友好条约案之决议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立法院
卅八年十月七日第一届立法院第四会期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咨送行政院

决议文:

一 支持政府控诉苏联违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并协助共匪

二 咨请行政院电我国驻联合国代表团转达本院对支持我们控苏案之各友邦代表团表示谢意并请支持到底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立法院决议,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