阪谷芳郎致孙文
外观
← | 孙文致信阪谷芳郎 | 阪谷芳郎致孙文 作者:阪谷芳郎 1912年1月20日 译者:原口要 |
中华国立中央银行特许札 |
敬启者:
接到贵电及中华民国元年一月初十日贵函委托阪谷以贵国中央银行设立之事,是系整顿贵国之财政,增进国利民福,尤重要且紧急,故直当为设立之准备,请将特许札权盖上正式之印,即速送下为吩。然招股份之事,贵国非经列国之承认,甚属困难,故各国承认之日,即拟为发表。特此谨复。孙大总统阁下。
法学博士阪谷芳郎。
明治四十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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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1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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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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