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刘伯刍虢州刺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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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刘伯刍虢州刺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61

给事中刘伯刍,以文雅才名,给事左闼,实掌驳议,再逾岁时,亦谓恪勤,宜从迁转。而虢略近郡,黎人未康,藉尔良能,为予抚字,悬赏伫效,勉哉是行。可授虢州刺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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