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除谏官连名奏事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除谏官连名奏事敕
作者:李炎 
(唐武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7

谏官论事,所见不同,连状署名,事同纠率。此后凡论公事,各随己见,不得连署姓名。如有大政奏论,即可连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