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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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理 王玚 陆缮 |
沈君理
[编辑]沈君理字仲伦,吴兴人也。祖僧畟,梁左民尚书。父巡,素与高祖相善,梁太清中为东阳太守。侯景平后,元帝征为少府卿。荆州陷,萧詧署金紫光禄大夫。
君理美风仪,博涉经史,有识鉴。起家湘东王法曹参军。高祖镇南徐州,巡遣君理自东阳谒于高祖,高祖器之,命尚会稽长公主,辟为府西曹掾。稍迁中卫豫章王从事中郎,寻加明威将军,兼尚书吏部侍郎。迁给事黄门侍郎,监吴郡。高祖受禅,拜驸马都尉,封永安亭侯。出为吴郡太守。是时兵革未宁,百姓荒弊,军国之用,咸资东境,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悦附,深以干理见称。
世祖嗣位,征为侍中,迁守左民尚书,未拜,为明威将军、丹阳尹。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书,领步兵校尉,寻改前军将军。四年,侯安都徙镇江州,以本官监南徐州。六年,出为仁威将军、东阳太守。天康元年,以父忧去职。君理因自请往荆州迎丧柩,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长兄君严往焉。及还,将葬,诏赠巡侍中、领军将军,谥曰敬子。其年起君理为信威将军、左卫将军。又起为持节、都督东衡衡二州诸军事、仁威将军、东衡州刺史,领始兴内史。又起为明威将军、中书令。前后夺情者三,并不就。
太建元年,服阕,除太子詹事,行东宫事,迁吏部尚书。二年,高宗以君理女为皇太子妃,赐爵望蔡县侯,邑五百户。四年,加侍中。五年,迁尚书右仆射,领吏部,侍中如故。其年有疾,舆驾亲临视,九月卒,时年四十九。诏赠侍中、太子少傅。丧事所须,随由资给。重赠翊左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谥曰贞宪。君理子遵俭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礼为嗣。
君理第五弟叔迈,亦方正有干局,仕梁为尚书金部郎。永定中,累迁中书侍郎。天嘉中,历太仆、廷尉,出为镇东始兴王长史、会稽郡丞,行东扬州事。光大元年,除尚书吏部郎。太建元年,迁为通直散骑常侍,侍东宫。二年卒,时年五十二。赠散骑常侍。
君理第六弟君高,字季高,少知名,性刚直,有吏能。以家门外戚,早居清显,历太子舍人、洗马、中舍人、高宗司空府从事中郎、廷尉卿。太建元年,东境大水,百姓饥弊,乃以君高为贞威将军、吴令。寻除太子中庶子、尚书吏部郎、卫尉卿。出为宣远将军、平南长沙王长史、南海太守,行广州事。以女为王妃,固辞不行,复为卫尉卿。八年,诏授持节、都督广等十八州诸军事、宁远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岭南俚、獠世相攻伐,君高本文吏,无武干,推心抚御,甚得民和。十年,卒于官,时年四十七。赠散骑常侍,谥曰祁子。
王玚
[编辑]王玚字子玙,[1]司空冲之第十二子也。沈静有器局,美风仪,举止酝藉。梁大同中,起家秘书郎,迁太子洗马。元帝承制,征为中书侍郎,直殿省,仍掌相府管记。出为东宫内史,[2]迁太子中庶子。丁所生母忧,归于丹阳。江陵陷,梁敬帝承制,除仁威将军、尚书吏部郎中。贞阳侯僭位,以敬帝为太子,授玚散骑常侍,侍东宫。寻迁长(史)兼侍中。[3]
高祖入辅,以为司徒左长史。永定元年,迁守五兵尚书。世祖嗣位,授散骑常侍,领太子庶子,侍东宫。迁领左骁骑将军、太子中庶子,常侍、侍中如故。玚为侍中六载,父冲尝为玚辞领中庶子,世祖顾谓冲曰:“所以久留玚于承华,政欲使太子微有玚风法耳。”废帝嗣位,以侍中领左骁骑将军。光大元年,以父忧去职。
高宗即位,太建元年,复除侍中,领左骁骑将军。迁度支尚书,领羽林监。出为信威将军、云麾始兴王长史,行州府事。未行,迁中书令,寻加散骑常侍,除吏部尚书,常侍如故。玚性宽和,及居选职,务在清静,谨守文案,无所抑扬。寻授尚书右仆射,未拜,加侍中,迁左仆射,参掌选事,侍中如故。玚兄弟三十馀人,居家笃睦,每岁时馈遗,遍及近亲,敦诱诸弟,并禀其规训。太建(六)〔八〕年卒,[4]时年五十四。赠侍中、特进、护军将军。丧事随所资给。谥曰光子。
玚第十三弟瑜,字子珪,亦知名,美容仪,早历清显,年(五)〔三〕十,[5]官至侍中。永定元年,使于齐,以陈郡袁宪为副,齐以王琳之故,执而囚之。齐文宣帝每行,载死囚以从,齐人呼曰“供御囚”,每有他怒,则召杀之,以快其意。瑜及宪并危殆者数矣,齐仆射杨遵彦悯其无辜,每救护之。天嘉二年还朝,诏复侍中,顷之卒,时年四十。赠本官,谥曰贞子。
陆缮
[编辑]陆缮字士𦈡,吴郡吴人也。祖惠晓,齐太常卿。父(倕)〔任〕,[6]梁御史中丞。
缮幼有志尚,以雅正知名。起家梁宣惠武陵王法曹参军。承圣中,授中书侍郎,掌东宫管记。江陵陷,缮微服遁还京师。绍泰元年,除司徒右长史,御史中丞,以父任所终,固辞不就。高祖引缮为司徒司马,迁给事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通直散骑常侍,兼侍中。永定元年,迁侍中。时留异拥割东阳,新安人向文政与异连结,因据本郡,朝廷以缮为贞威将军、新安太守。
世祖嗣位,征为太子中庶子,领步兵校尉,掌东宫管记。缮仪表端丽,进退闲雅,世祖使太子诸王咸取则焉。其趋步蹑履,皆令习缮规矩。除尚书吏部郎中,步兵如故,仍侍东宫。陈宝应平后,出为贞毅将军、建安太守。秩满,为散骑常侍、御史中丞,犹以父之所终,固辞,不许,乃权换廨宇徙居之。
太建初,迁度支尚书、侍中、太子詹事,行东宫事,领扬州大中正。及太子亲莅庶政,解行事,加散骑常侍,改加侍中。迁尚书右仆射,寻迁左仆射,参掌选事,侍中如故。更为尚书仆射,领前将军。重授左仆射,领扬州大中正,别敕令与徐陵等七人参议政事。十二年卒,时年六十三。赠侍中、特进、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安子。太子以缮东宫旧臣,特赐祖奠。
缮子辩惠,年数岁,诏引入殿内,辩惠应对进止有父风,高宗因赐名辩惠,字敬仁云。
缮兄子见贤,亦方雅,高宗为扬州牧,乃以为治中从事史,深被知遇。历给事黄门侍郎,长沙鄱阳二王长史,带寻阳太守,少府卿。太建十年卒,时年五十。赠廷尉卿,谥曰平子。
【论】
[编辑]史臣曰:夫衣冠雅道,廊庙嘉猷,谅以操履敦修,局宇详正。经曰“容止可观”,诗言“其仪罔忒”,彼三子者,其有斯风焉。
校勘记
[编辑]- ↑ 王玚字子玙 “子玙”《南史》作“子瑛”。
- ↑ 出为东宫内史 张森楷〈校勘记〉云:“东宫无内史,‘宫’字疑讹。”
- ↑ 寻迁长(史)兼侍中 张森楷〈校勘记〉云:“‘史’字衍,应作‘长兼侍中’。”今据删。按晋、宋以来,三公、仪同三司及都督军事者,俱有长史。长史之名虽同,而品秩轻重各别。诸列传除长史者必系本府名,未有单称长史者。长兼之名,自晋已有之。此传“长”下多一“史”字,当由后人转写相涉而误。说详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十六南史王俭传条。
- ↑ 太建(六)〔八〕年卒 按〈宣帝纪〉太建八年五月,书“尚书左仆射王玚卒”,是知“六”为“八”字之讹,今据改。
- ↑ 年(五)〔三〕十 据南史改。按下文言瑜卒时年四十,明“五”为“三”字之讹。
- ↑ 父(倕)〔任〕据北监本、殿本及《南史》、《元龟》七五四改。《南史》云陆缮为陆倕兄子,则任乃倕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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