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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绍除信州刺史封载除遂州刺史郑宗道除南郑县令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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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绍除信州刺史封载除遂州刺史郑宗道除南郑县令等制
作者:杜牧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49

敕。中大夫前使持节申州诸军事守申州刺史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陆绍等。夫以冉求之才,方六七十,为之三年,然后可使足人。今者一州之地,五六于此。况上饶参以越俗,遂宁旁缘巴徼,号为沃野,皆有厚赋,委之分寄,实难其人。以绍其先君子仍代作相,能以儒学缘饰吏理。以载颇有长者之举,闻于士林之间。夫二千石所系,朕常留念,举以授尔,能不诲乎。恤孤独,逮不足,修其教,徇其宜,凡此四者,著于《王制》,勉循古道,以活疲民。宗道宰邑,卓然善政,廉使上课,书为第一,列于迁陟,得以不时。无易初心,以失前效。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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