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自然好学论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夫民之性,好安而恶危,好逸而恶劳,故不扰而其愿得,不逼则其志从。洪荒之世,大朴未亏。君无文于上,民无竞于下。物全理顺,莫不自得。饱则安寝,饥则求食。怡然鼓腹,不知为至德之世也。若此,则安知仁义之端,礼律之文?及至人不存,大道陵迟,乃始作文墨以传其意;区别群物,使有类族;造立仁义,以婴其心;制为名分,以检其外;勤学讲文,以神其教。故六经纷错,百家繁炽,开荣利之途,故奔骛而不觉。是以贪生之禽,食园池之梁菽;求安之士,乃诡志以从俗。操笔执觚,足容苏息;积学明经,以代稼穑。是以困而后学,学以致荣;计而后习,好而习成。有似自然,故令吾子谓之自然耳。推其原也,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容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故知仁义务于理伪,非养真之要术;廉让生于争夺,非自然之所出也。由是言之:则鸟不毁以求驯,兽不群而求畜。则人之真性无为,正当自然耽此礼学矣。
论又云:嘉肴珍膳,虽所未尝,尝必美之,适于口也。处在暗室,睹烝烛之光,不教而悦得于心,况以长夜之冥,得照太阳,情变郁陶,而发其蒙。虽事以末来,情以本应,则无损于自然好学。
难曰:夫口之于甘苦,身之于痛痒,感物而动,应事而作,不须学而后能,不待借而后有,此必然之理,吾所不易也。今子以必然之理,喻未必然之好学,则恐似是而非之议。学如一粟之论,于是乎在也。今子立六经以为准,仰仁义以为主,以规矩为轩驾,以讲诲为哺乳。由其途则通,乖其路则滞;游心极视,不睹其外;终年驰聘,思不出位。聚族献议,唯学为贵。执书擿句,俯仰咨嗟;使服膺其言,以为荣华。故吾子谓六经为太阳,不学为长夜耳。今若以明堂为丙舍,以诵讽为鬼语,以六经为芜秽,以仁义为臭腐,睹文籍则目瞧,修揖让则变伛,袭章服则转筋,谭礼典则齿龋。于是兼而弃之,与万物为更始,则吾子虽好学不倦,犹将阙焉。则向之不学,未必为长夜,六经未必为太阳也。俗语曰:乞儿不辱马医,若遇上古无文之治,可不学而获安,不勤而得志,则何求于六经,何欲于仁义哉?以此言之,则今之学者,岂不先计而后学?苟计而后动,则非自然之应也。子之云云,恐故得菖蒲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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