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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号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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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号码管理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先交通部电信总局,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命令

  1.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交通部电信总局电信规字第09205085820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8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2.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交通部电信总局电信规字第09405092350号令修正发布第 2、3、8~12 条条文;并增订第 3-1 条条文
  3.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通传资字第09942009110号令修正发布全文 19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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