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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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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青政〔2021〕22号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本底,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为切实保护好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核定,现公布西宁市湟源县东—西大街、万安街—丰盛街,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黄南州同仁市隆务街为我省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

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完善保护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做好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以及街区消防、防火安全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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