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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气为一物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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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气为一物辩证
作者:李滉

  孔子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周子曰。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又曰。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

  今按孔子,周子明言阴阳是太极所生。若曰理气本一物。则太极即是两仪。安有能生者乎。曰真曰精。以其二物故。曰妙合而凝。如其一物。宁有妙合而凝者乎。

  明道曰。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

  今按若理气果是一物。孔子何必以形而上下分道器。明道何必曰须著如此说乎。明道又以其不可离器而索道。故曰器亦道。非谓器即是道也。以其不能外道而有器。故曰道亦器。非谓道即是器也。

  朱子答刘叔文书曰。理与气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又曰。须知未有此气。先有此性。气有不存。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然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至论其遍体于物。无处不在。则又不论气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焉。不当以气之精者为性。性之粗者为气也。

  今按朱子平日论理气许多说话。皆未尝有二者为一物之云。至于此书。则直谓之理气决是二物。又曰。性虽方在气中。然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不当以气之精者为性。性之粗者为气。夫以孔周之旨既如彼。程朱之说又如此。不知此与花潭说。同耶异耶。滉愚陋滞见。但知笃信圣贤。依本分平铺说话。不能覰到花潭奇乎奇妙乎妙处。然尝试以花潭说。揆诸圣贤说。无一符合处。每谓花潭一生用力于此事。自谓穷深极妙。而终见得理字不透。所以虽拼死力谈奇说妙。未免落在形器粗浅一边了。为可惜也。而其门下诸人。坚守其误。诚所未谕。故今亦未暇为来说一一订评。然窃见朱子谓叔文说。精而又精。不可名状。所以不得已而强名之曰太极。又曰。气愈精而理存焉。皆是指气为性之误。愚谓此非为叔文说。正是为花潭说也。又谓叔文若未会得。且虚心平看。未要硬便主张。久之自有见处。不费许多闲说话也。如或未然。且放下此一说。别看他处道理尚多。或恐别因一事。透著此理。亦不可知。不必守此胶漆之盆。枉费心力也。愚又谓此亦非为叔文说。恰似为莲老针破顶门上一穴也。且罗整庵于此学。非无一斑之窥。而误入处正在于理气非二之说。后之学者。又岂可踵谬袭误。相率而入于迷昧之域耶。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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