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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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经
陶朱公
本作品收录于《玉函山房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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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经》一卷,周陶朱公撰。案︰陶朱公即范蠡。《史记‧货殖列传》︰“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书作于居陶之时,故题“陶朱公”。《括地志》言︰“陶即陶山,在齐州平阳县界。”陶与齐近,故齐君聘而问之。书言威王者,齐威王也。梁《七录》作陶朱公《养鱼法》,《唐书‧艺文志》作范蠡《养鱼经》,今佚,唯《齐民要术》及引之。陶宗仪《说郛》㢧第一百七有此书,盖亦从《要术》录出;经首增多“朱公居陶”句,“威王”上有“齐”字,当是以意加之;而《要术》所引“又作鱼池法”失载于《经》。兹据订正。思勰谓“如朱公收利,未可顿求,然依法为池养鱼,必大豊足,终天靡穷,斯以无赀之利也”。余甚韪乎其言。历城马国翰竹吾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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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王聘朱公,问之曰︰“闻公在湖为渔父,在齐为鸱夷子皮,在西戎为赤精子,在越为范蠡,有之乎?”曰︰“有之。”曰︰“公任足千万,家累亿金,何术乎?”朱公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谓鱼池也。以六亩地为之,池中有九洲,求怀子鲤鱼长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鱼长三尺者四头,以二月上庚日内池中,令水无声,鱼必生。至四月内一神守,六月内二神守,八月内三神守。神守者,鳖也。所以内鳖者,鱼满三百六十,则蛟龙为之长,而将鱼飞去,内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绕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至来年二月,得鲤鱼长一尺者一万五千枚,三尺者四万五千枚,二尺者万枚。枚值五十,得钱一百二十五万。至明年,得长一尺者十万枚,长二尺者五万枚,长三尺者五万枚,长四尺者四万枚。留长二尺者二千枚作种,所馀皆取钱,五百一十五万钱。候至明年,不可胜计也。”王乃于后苑治地,一年得钱三十馀万。池中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又易长也。贾思勰《齐民要术》卷六。《太平御览》卷九百三十五,引多脱略。陶宗仪《说郛》㢧第一百七首有“朱公居陶齐”五字。

又作鱼池法︰三尺大鲤,非近江湖,仓卒难求。若养小鱼,积年不大。欲令生大鱼法︰要须截取薮泽陂湖饶大鱼之处,近水际土沙十数载,以布池底。二年之内,即生大鱼。盖由土中先有大鱼子,得水即生也。《齐民要术》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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