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关于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的通告
外观
马鞍山市关于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的通告 2020年1月25日 发布机关: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
公告原文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号文件精神,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病的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禁止活禽交易市场和宰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及范围:自即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活禽批发交易市场一律停止活禽的交易和宰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固定门面及流动摊点从事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
二、休市期间,全市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三、休市期间从事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对市场举办者、固定门面经营者依法予以重处。擅自在菜市场外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立即取缔,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
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举报电话:12315(市市场监管局)
12345转市城市管理局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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