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103 年 11 月 4 日 制定30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11 月 19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173311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30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全文31条
中华民国 107 年 1 月 31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009821号令修正公布全文 31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