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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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纪第四下 魏书卷五
高宗纪第五
作者:魏收 北齐
显祖纪第六

高宗文成皇帝,讳濬,恭宗景穆皇帝之长子也。母曰闾氏,真君元年六月生于东宫。帝少聪达,世祖爱之,常置左右,号世嫡皇孙。年五岁,世祖北巡,帝从在后,逢虏帅桎一奴欲加其罚。帝谓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释之。”帅奉命解缚。世祖闻之,曰:“此儿虽小,欲以天子自处。”意奇之。既长,风格异常,每有大政,常参决可否。

兴安元年[编辑]

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于永安前殿,大赦,改年。

兴安元年冬十月,以骠骑大将军元寿乐为太宰、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尚书长孙渴侯为尚书令,加仪同三司。

十有一月丙子,二人争权,并赐死。癸未,广阳王建薨,临淮王谭薨。甲申,皇妣薨。太尉张黎、司徒古弼,以议不合旨,黜为外都大官。平南将军宋子侯周忸进爵乐陵王,南部尚书、章安子陆丽为平原王,文武各加位一等。壬寅,追尊景穆太子为景穆皇帝,皇妣为恭皇后;尊保母常氏为保太后。陇西屠各王景文叛,诏统万镇将、南阳王惠寿讨平之。

十有二月戊申,祔葬恭皇后于金陵。乙卯,初复佛法。丁巳,以乐陵王周忸为太尉,平原王陆丽为司徒,镇西将军杜元宝为司空。保达、沙猎国各遣使朝献。戊寅,建业公陆俟进爵东平王,广平公杜遗进爵为王。癸亥,诏以营州蝗,开仓赈恤。甲子,太尉、乐陵王周忸有罪,赐死。濮阳公闾若文进爵为王。

兴安二年[编辑]

二年春正月辛巳,司空杜元宝进爵京兆王。广平王杜遗薨。尚书仆射、东安公刘尼进爵为王。封建宁王崇子丽为济南王。癸未,诏与民杂调十五。丙戌,尚书、西平公源贺进爵为王。

二月己未,司空、京兆王杜元宝谋反,伏诛;建宁王崇、崇子济南王丽为元宝所引,各赐死。乙丑,发京师五千人穿天渊池。是月,刘义隆子劭杀其父而自立。

三月壬午,尊保太后为皇太后。安丰公闾虎皮进爵为河间王。乙未,疏勒国遣使朝献。

夏五月乙酉,行幸崞山。辛卯,还宫。是月,刘劭弟骏杀劭而自立。

闰月乙亥,太皇太后赫连氏崩。

秋七月辛亥,行幸阴山。濮阳王闾若文,征西大将军、永昌王仁谋反。乙丑,赐仁死于长安,若文伏诛。己巳,车驾还宫。是月,筑马射台于南郊。

八月辛未,渴槃陁国遣使朝贡。戊戌,诏曰:“朕以眇身,纂承大业,惧不能宣慈惠和,宁济万宇,夙夜兢兢,若临渊谷。然即位以来,百姓晏安,风雨顺序,边方无事,众瑞兼呈,不可称数。又于苑内获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孙长寿’,群公卿士咸曰‘休哉’!岂朕一人克臻斯应,实由天地祖宗降祐之所致也。思与兆庶共兹嘉庆,其令民大酺三日,诸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九月壬子,阅武于南郊。

冬十有一月辛酉,行幸信都、中山,观察风俗。

十有二月,诛河间鄚民为贼盗者,男年十五以下为生口,班赐从臣各有差。甲午,车驾还宫。库莫奚、契丹、罽宾等十馀国各遣使朝贡。复北平公长孙敦王爵。[1]

兴光元年[编辑]

兴光元年春正月乙丑,以侍中河南公伊馛为司空。

二月甲午,帝至道坛,登受图箓;礼毕,曲赦京师,班赏各有差。

夏六月丙寅,行幸阴山。

秋七月庚子,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年。

八月甲戌,赵王深薨。乙亥,车驾还宫。乙丑,皇叔虎头、龙头薨。

九月庚申,库莫奚国献名马,有一角,状如麟。是月,闭都城门,大索三日,获奸人亡命数百人。

冬十有一月,北镇将房杖击蠕蠕,虏其将豆浑与句等,获马千馀匹。戊戌,行幸中山,遂幸信都。

十有二月丙子,还幸灵丘,至温泉宫。庚辰,车驾还宫。出于、叱万单国各遣使朝献。

太安元年[编辑]

太安元年春正月辛酉,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庙。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

二月癸未,武昌王提薨。

三月己亥,诏曰:“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庙,又于西苑遍秩群神。朕以大庆飨赐百僚,而犯罪之人独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众庶。夫圣人之教,自近及远。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化苟从近,恩亦宜然。其曲赦京师死囚已下。”

夏六月壬戌,诏名皇子曰弘,曲赦京城,改年。癸酉,诏曰:“夫为治者,因宜以设官,举贤以任职,故上下和平,民无怨谤。若官非其人,奸邪在位,则政教陵迟,至于凋薄。思明黜陟,以隆治道。今遣尚书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观察风俗。入其境,农不垦殖,田亩多荒,则徭役不时,废于力也;耆老饭蔬食,少壮无衣褐,则聚敛烦数,匮于财也;闾里空虚,民多流散,则绥导无方,疏于恩也;盗贼公行,劫夺不息,则威禁不设,失于刑也;众谤并兴,大小嗟怨,善人隐伏,佞邪当途,则为法混淆,昏于政也。诸如此比,黜而戮之。善于政者,褒而赏之。其有阿枉不能自申,听诣使告状,使者检治。若信清能,众所称美,诬告以求直,反其罪。使者受财,断察不平,听诣公车上诉。其不孝父母,不顺尊长,为吏奸暴,及为盗贼,各具以名上。其容隐者,以所匿之罪罪之。”是月,遮逸国遣使朝贡。戊寅,帝畋于犊倪山。甲申,还宫。

秋七月丙辰,行幸河西。

八月丁亥,车驾还宫。

冬十月,波斯、疏勒国并遣使朝贡。庚午,以辽西公常英为太宰,进爵为王。

太安二年[编辑]

二年春正月乙卯,立皇后冯氏。

二月丁巳,立皇子弘为皇太子,大赦天下。丁零数千家亡匿井陉山,聚为寇盗。诏定州刺史许宗之、并州刺史乞佛成龙讨平之。

夏六月,羽林郎于判、元提等谋逆,伏诛。

秋八月甲申,畋于河西。是月,平西将军、渔阳公尉眷北击伊吾,克其城,大获而还。

九月辛巳,河东公闾毗、零陵公闾纥并进爵为王。

冬十月甲申,车驾还宫。甲午,曲赦京师。

十有一月,尚书、西平王源贺改封陇西王。嚈哒、普岚国并遣使朝献。刘骏濮阳太守姜龙驹、新平太守杨伯伦,各弃郡率吏民来降。

太安三年[编辑]

三年春正月壬戌,畋于崞山。戊辰,还宫。粟特、于阗国各遣使朝贡。征渔阳公尉眷,拜太尉,进爵为王,录尚书事。

夏五月庚申,畋于松山。己巳,还宫。封皇弟新成为阳平王。

六月癸卯,行幸阴山。

秋八月,畋于阴山之北。己亥,还宫。

冬十月,将东巡,诏太宰常英起行宫于辽西黄山。

十有一月,蛮王文虎龙率千馀家内附。

十有二月,以州镇五蝗,民饥,使使者开仓以赈之。是月,于阗、扶馀等五十馀国各遣使朝献。

太安四年[编辑]

四年春正月丙午朔,初设酒禁。乙卯,行幸广宁温泉宫,遂东巡平州。庚午,至于辽西黄山宫,游宴数日,亲对高年,劳问疾苦。

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观沧海,大飨群臣于山下,班赏进爵各有差。改碣石山为乐游山,筑坛记行于海滨。戊寅,南幸信都,畋游于广川。

三月丁未,观马射于中山。所过郡国赐复一年。丙辰,车驾还宫。起太华殿。乙丑,东平王陆俟薨。

夏五月壬戌,诏曰:“朕即阼至今,屡下宽大之旨,蠲除烦苛,去诸不急,欲令物获其所,人安其业。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扬恩意,求欲无厌,断截官物以入于己,使课调悬少;而深文极墨,委罪于民。苛求免咎,曾不改惧。国家之制,赋役乃轻,比年已来,杂调减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悬,非在职之官绥导失所,贪秽过度,谁使之致?自今常调不充,民不安业,宰民之徒,加以死罪。申告天下,称朕意焉。”

六月丙申,畋于松山。

秋七月庚午,行幸河西。

九月乙巳,还宫。辛亥,太华殿成。丙寅,飨群臣,大赦天下。

冬十月甲戌,北巡。至阴山,有故冢毁废,诏曰:“昔姬文葬枯骨,天下归仁。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刘骏将殷孝祖修两城于清水东,诏镇西将军天水公封敕文等击之。辛卯,车驾次于车轮山,累石记行。

十一月,诏征西将军皮豹子等三将三万骑助击孝祖。[2]车驾度漠,蠕蠕绝迹远遁,其别部乌朱贺颓、库世颓率众来降。

十有二月,征东将军、中山王托真薨。

太安五年[编辑]

五年春正月己巳朔,征西将军皮豹子略地至高平,大破孝祖,斩获五千馀级。

二月己酉,侍中、司空、河南公伊馛薨。

三月庚寅,曲赦京师死罪已下。

夏四月乙巳,封皇弟子推为京兆王。

五月,居常国遣使朝献。

六月戊申,行幸阴山。

秋八月庚戌,遂幸云中。壬戌,还宫。

九月戊辰,诏曰:“夫褒赏必于有功,刑罚审于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来之常式。牧守莅民,侵食百姓,以营家业,王赋不充,虽岁满去职,应计前逋,正其刑罪。而主者失于督察,不加弹正,使有罪者优游获免,无罪者妄受其辜,是启奸邪之路,长贪暴之心,岂所谓原情处罪,以正天下。自今诸迁代者,仰列在职殿最,案制治罪。克举者加之爵宠,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贯,刑赏不差。主者明为条制,以为常楷。”仪同三司敦煌公李宝薨。

冬十有二月戊申,诏曰:“朕承洪业,统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济兆民。故薄赋敛以实其财,轻徭役以纾其力,欲令百姓修业,人不匮乏。而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灾旱,年谷不收。其遣开仓廪以赈之。有流徙者,谕还桑梓。欲市籴他界,为关傍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职不均,使上恩不达于下,下民不赡于时,加以重罪,无有攸纵。”

和平元年[编辑]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朔,大赦,改元。[3]庚午,诏散骑常侍冯阐使于刘骏。

二月,卫将军、乐安王良督东雍、吐京、六壁诸军西趣河西,征西将军皮豹子等督河西诸军南趋石楼,以讨河西叛胡。

夏四月戊戌,皇太后常氏崩于寿安宫。五月癸酉,葬昭太后于广宁鸣鸡山。

六月甲午,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新成等督统万、高平诸军出南道,南郡公李惠等督凉州诸军出北道,讨吐谷浑什寅。崔浩之诛也,史官遂废,至是复置。河西叛胡诣长安首罪,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乙丑,刘骏遣使朝贡。壬午,行幸河西。

八月,西征诸军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

九月,诸军济河追之,遇瘴气,多有疫疾,乃引军还;获畜二十馀万。庚午,舆驾还宫。

冬十月,居常王献驯象三。

十有一月,诏散骑侍郎卢度世、员外郎朱安兴使于刘骏。

和平二年[编辑]

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刺史牧民,为万里之表。自顷每因发调,逼民假贷,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上下通同,分以润屋。故编户之家,困于冻馁;豪富之门,日有兼积。为政之弊,莫过于此。其一切禁绝,犯者十疋以上皆死。布告天下,咸令知禁。”

二月辛卯,行幸中山。丙午,至于邺,遂幸信都。

三月,刘骏遣使朝贡。舆驾所过,皆亲对高年,问民疾苦。诏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从役。灵丘南有山,高四百馀丈。乃诏群官仰射山峯,无能逾者。帝弯弧发矢,出山三十馀丈,过山南二百二十步,遂刊石勒铭。是月,发并、肆州五千人治河西猎道。辛巳,舆驾还宫。

夏四月乙未,侍中、征东大将军、河东王闾毗薨。五月癸未,诏南部尚书黄卢头、李敷等考课诸州。

秋七月戊寅,封皇弟小新成为济阴王,加征东大将军,镇平原;天赐为汝阴王,加征南大将军,镇虎牢;万寿为乐浪王,加征北大将军,镇和龙;洛侯为广平王。壬午,行巡山北。

八月戊辰,波斯国遣使朝献。丁丑,舆驾还宫。

冬十月,诏假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员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刘骏。博陵之深泽、章武之束州,盗杀县令,州军讨平之。广平王洛侯薨。

和平三年[编辑]

三年春正月壬午,以车骑大将军、东郡公乙浑为太原王。癸未,乐浪王万寿薨。

二月癸酉,畋于崞山,遂观渔于旋鸿池。

三月甲申,刘骏遣使朝贡。高丽、蓰王、契啮、思厌于师、疏勒、石那、悉居半、渴槃陁诸国各遣使朝献。

夏六月庚申,行幸阴山。诏将军陆真讨雍州叛氐仇傉檀等,平之。

秋七月壬寅,幸河西。九月壬辰,征西大将军、常山王素薨。

冬十月丙辰,诏曰:“朕承洪绪,统御万国,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缉熙治道,以致宁一。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齿。今选举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处后,晚进居先。岂所谓彝伦攸叙者也!诸曹选补,宜各先尽劳旧才能。”是月,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员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刘骏。

十有一月壬寅,舆驾还宫。

十有二月乙卯,制战陈之法十有馀条。因大傩耀兵,有飞龙、腾蛇、鱼丽之变,以示威武。戊午,零陵王闾拔薨。[4]

和平四年[编辑]

四年春三月乙未,赐京师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厨食,以终其年。皇子胡仁薨,[5]追封乐陵王。乙巳,诏曰:“朕宪章旧典,分职设官,欲令敷扬治化,缉熙庶绩。然在职之人,皆蒙显擢,委以事任,当厉己竭诚,务省徭役,使兵民优逸,家给人赡。今内外诸司、州镇守宰,侵使兵民,劳役非一。自今擅有召役,逼雇不程,皆论同枉法。”

夏四月癸亥,上幸西苑,亲射虎三头。五月壬辰,侍中、渔阳王尉眷薨。壬寅,行幸阴山。

秋七月壬午,诏曰:“朕每岁以秋日闲月,命群官讲武平壤。所幸之处,必立宫坛,糜费之功,劳损非一。宜仍旧贯,何必改作也。”

八月丙寅,遂畋于河西。诏曰:“朕顺时畋猎,而从官杀获过度,既殚禽兽,乖不合围之义。其敕从官及典围将校,自今已后,不听滥杀。其畋获皮肉,别自颁赉。”壬申,诏曰:“前以民遭饥寒,不自存济,有卖鬻男女者,尽仰还其家。或因缘势力,或私行请托,共相通容,不时检校,令良家子息仍为奴婢。今仰精究,不听取赎,有犯加罪。若仍不检还,听其父兄上诉,以掠人论。”

九月辛巳,车驾还宫。

冬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杀稼,免民田租。是月,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骁骑将军、昌邑子娄内近,宁朔将军、襄平子李五鳞使于刘骏。

十有二月辛丑,诏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所以殊等级,示轨仪。今丧葬嫁娶,大礼未备,贵势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谓式昭典宪者也。有司可为之条格,使贵贱有章,上下咸序,著之于令。”壬寅,诏曰:“夫婚姻者,人道之始。是以夫妇之义,三纲之首,礼之重者,莫过于斯。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将何以宣示典谟,垂之来裔。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6]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

和平五年[编辑]

五年春正月丁亥,封皇弟云为任城王。

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岁虫、水,开仓赈恤。

夏四月癸卯,顿丘公李峻,进爵为王。

闰月戊子,帝以旱故,减膳责躬。是夜,澍雨大降。

五月庚申,刘骏死,子子业僭立。

六月丁亥,行幸阴山。

秋七月辛丑,北镇游军大破蠕蠕。壬寅,行幸河西。

九月辛丑,车驾还宫。

冬十月,琅邪王司马楚之薨。

十有二月,南秦王杨难当薨。吐呼罗国遣使朝献。

和平六年[编辑]

六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二月丁丑,行幸楼烦宫。高丽、蓰王、对曼诸国各遣使朝献。

三月戊戌,相州刺史西平郡王吐谷浑权薨。乙巳,车驾还宫。

夏四月,破洛那国献汗血马,普岚国献宝剑。

五月癸卯,帝崩于太华殿,时年二十六。六月丙寅,上尊谥曰文成皇帝,庙号高宗。八月,葬云中之金陵。

【论】[编辑]

史臣曰:世祖经略四方,内颇虚耗。既而国衅时艰,朝野楚楚。高宗与时消息,静以镇之,养威布德,怀缉中外。自非机悟深裕,矜济为心,亦何能若此!可谓有君人之度矣。

校勘记[编辑]

  1. 复北平公长孙敦王爵 诸本“敦”都作“敷”,北史卷二魏纪二作“敦”。按长孙敦降爵,见卷四下世祖纪下太平真君九年四四八。卷二五本传称敦“高祖时”复爵,“高祖”乃“高宗”之讹,但其人确名“敦”。这里“敷”是“敦”的形讹,今据改。
  2. 十一月诏征西将军皮豹子等三将三万骑助击孝祖 诸本无“十一月诏”四字,册府卷一二一一四四九页有。按通鉴卷一二八四0四0页记此事,系于十一月,北史卷二太安四年删去此事,但仍称“十一月,车驾渡漠”。这里此条上既脱去月份,下面“车驾渡漠”也就和此事一起归入十月,显误。今据补。
  3.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朔大赦改元 册府卷一七四二0九八页记:“和平元年正月,帝东巡,历桥山,祀黄帝。”今无其文,疑脱。
  4. 零陵王闾拔薨 张森楷云:“‘跋’当作‘纥’。”按上文太安二年九月辛巳条和卷八三外戚闾毗传都作“闾纥”,张说是。
  5. 皇子胡仁薨 按卷一九上景穆十二王传序称“尉椒房生乐陵康王胡儿”,北史卷一七景穆十二王传序作“胡仁”。当时北方读音,“仁”“儿”不别。卷一九下章武王太洛传称“子彬,字豹儿”,墓志集释元举墓志图版一五四称“祖章武烈王彬字豹仁”。卷二七穆崇传附见穆龙仁,北史卷二0穆崇传附见作“龙儿”。又如卷八世宗纪永平元年十二月见梁将齐苟仁,北史卷四魏纪四、梁书卷一七马仙琕传作“齐苟儿”;卷七五尔朱兆传,“兆字万仁”,周书卷一文帝纪作“吐万儿”,梁书卷三二陈庆之传作“吐没儿”。北史卷四八尔朱荣传云:“北人语讹,语‘尔朱’为‘人主’。”“尔”读如“人”犹“儿”读如“仁”。今后此类不再出校记。又其人乃拓拔晃景穆帝子,拓跋濬高宗文成帝弟,这里“皇子”当作“皇弟”。
  6. 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 北史卷二百衲本、御览卷一0二四九0页引后魏书“师傅”作“肺腑”。按史记卷一九惠景间侯者年表序有“诸侯子弟若肺腑”语,索隐谓肺腑“以喻人主疏末之亲”。这里指王公侯伯,正是所谓“疏末之亲”。御览引后魏书而与北史同,知魏书本作“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