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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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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作者:朱小丹
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本作品收录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2月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有效应对困难挑战,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初步核算,全省实现生产总值6.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3%。

  一年来,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效如下:

  (一)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全力以赴稳增长

  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面对贯穿全年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各项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出台以重大项目拉动投资等10个方面稳增长措施,实施22项支持稳定经济增长财政政策和25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具体举措,推动经济运行逐季企稳、稳中有进。发展质量效益提升,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1.9万亿元,增长1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8060亿元,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612亿元,增长12.4%;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148元、12246元,增长8.8%、10.6%。

  投资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9万亿元,增长15.9%。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392亿元。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280公里,跃居全国首位,实现全省联网收费“一张网”。韶赣、贵广、南广等铁路建成运营,新增铁路运营里程545公里、总里程超过4000公里。乐广高速、阳江核电1号机组等72个项目建成投产。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138个项目开工建设。启动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投资结构优化,服务业投资增长15.9%,占比达66.1%;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868亿元,增长23.3%;民间投资增长20.3%,占比达58.1%。

  消费持续平稳增长。积极开展各类促进消费活动,大力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万亿元、增长11.9%。新兴业态、新商业模式、新消费增长点不断催生,信息消费规模约8600亿元,增长超过20%;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63万亿元,增长30.5%;快递业务量增长59%。健康、养老、体育等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达9227亿元,增长12%。

  进出口总体平稳。克服国际市场低迷和高基数异常因素影响,实现进出口总额1.08万亿美元、降幅由一季度的-23.1%收窄到-1.4%,其中出口增长1.5%。贸易结构优化,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总额比重提高到38.6%,服务进出口增长5%,加工贸易“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方式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提高到66.2%。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认定10家省重点培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交易量占全国近七成。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016个,实际利用外资268.7亿美元、增长7.7%。推动企业“走出去”,对外协议投资增长138.2%。

  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减免国家和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省级收入部分,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5亿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全年新增贷款8935亿元,融资规模达1.5万亿元。积极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201家、增加20家。强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2%,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约54%。

  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3%,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家禽业克服H7N9疫情影响快速恢复。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60%。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570家、农民合作社3.1万多家、家庭农场3.75万多家。完成537.6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50条中小河流治理、42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农村金融八项措施全面启动,率先探索“政银保”金融支农,涉农政策性保险扎实推进。“三防”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成功应对“威马逊”等超强台风,实现人员零死亡。

  (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起步,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新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9项,抓好国家下放事项的接、管、放。制定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公开46个省直单位694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布首批11个省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开展省市县纵向权责清单试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直部门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珠三角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全面铺开商事制度改革,新登记企业及其注册资本分别增长41.4%和121.2%。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向社会转移职能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济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探索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开展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政府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等改革。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农信社改革重组、村镇银行培育发展等取得新成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价格改革扎实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加强对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国资与民资对接活动。启动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珠三角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有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开放合作不断深化。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广东省争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排头兵作出规划部署,成功举办首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国家批准。与欧洲、北美、东盟、非洲等加强经贸、科技、旅游等交流合作,新设立6个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和17个驻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新增国际友好城市17对。粤港澳合作深入推进,对港澳开放153个服务业门类,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金额达698亿元。侨务引智引资、华商合作等取得新成效,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获批设立。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三个一”通关模式全面推开。粤台合作不断深入。联合港澳成功承办第十届泛珠大会,泛珠合作进一步推进。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自主创新取得新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预计达2.4%,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1%。启动实施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二位。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护指数和环境指数均居全国首位。发展新型研发机构120多家,建成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1600多家、技术创新联盟100多家、标准创新联盟167家。新增9项973首席科学家项目,新增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东。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7∶46.2∶49.1。工业增加值增长7.8%,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8.1%、25.7%。推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首批总投资331亿元的13个项目开工建设。汽车、轨道交通、航空等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制造和应用取得新进展。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步伐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58.4%。金融业增加值4724亿元,增长12.5%。海洋生产总值达1.35万亿元,增长13.8%。

  信息化水平继续提升。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光网城市”工程,新增光纤入户357万户,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进一步扩大。通信基础设施产业联盟成立。中国移动南方基地、中国电信亚太信息引擎、中国联通国家数据中心和一批云计算数据中心相继建成。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7%,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8.5%。

  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深入推进。实施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依托高新区、专业镇建成一批金融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中小科技企业征信中心。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49家,前海、广州、广东金融高新区3大区域股权交易平台累计挂牌企业超过6000家,实现直接融资99亿元。广州、佛山、东莞民间金融街有效运作。各类备案私募基金规模近3000亿元,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引入保险资金新增规模全国领先,科技保险试点稳步推进。

  (四)加大统筹发展力度,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取得新进展。珠三角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61.8%、53.1%和30.3%。“九年大跨越”63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南沙新区新签项目投资总额超4500亿元,前海新区入驻企业超2万家,横琴新区分线管理正式封关运作,入驻企业达7363家,一批金融、产业创新政策在三大平台落地。珠三角地区工业技改投资超过1000亿元、增长34.2%,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19家、增加4家。开展珠三角全域规划编制,科技创新、生态安全等一体化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效明显。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和珠三角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增3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和连山、南澳两县通高速。产业园区加快扩能增效,40个省产业园新建成项目275个、在建项目979个、新签约项目590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工业比重提高到16%。实施一批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项目,新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13个市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全面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帮扶资金达43亿元,引进产业项目990个。1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扶持范围。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序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增3万名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率预计分别达87%、60%。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6100公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投入扶贫资金75.4亿元,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2.6万个、贫困户扶持项目58.8万个,有劳动能力的18.8万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5220元。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扶持“两不具备”村庄1.28万户搬迁安置。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扎实推进。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海不断强化。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预计可完成节能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电机能效提升370万千瓦,新增649.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完成降氮脱硝改造、496万千瓦取消脱硫烟气旁路,淘汰燃煤小锅炉1962台,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吨,新增绿色建筑16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取得新成效,累计实施改造面积24万多亩。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用海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深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汕头贵屿环境整治等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珠三角地区PM2.5下降10.6%、PM10下降11.4%,全省平均灰霾天数下降2.8天,总天数为2003年以来最少。

  生态建设有效推进。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750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355万亩。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750万亩,增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210个,森林覆盖率达58.69%。率先开展生态控制线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新增社区体育公园207个、新建绿道约2000公里。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941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784亿元、增长15.6%,在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住房等领域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创强争先,教育强市、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提高到57.1%、63.4%、8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1.2%。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取得新进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文化惠民水平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涌现一批新成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100%覆盖。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顺利运行。切实加强登革热、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防控工作。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妇儿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体育产业发展提速,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广东省运动员在仁川亚运会取得优异成绩。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完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人防、地质、气象、地震、统计、档案、新闻出版、社科、地方志、参事、文史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7.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长10.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80元。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平均达87%和76%,在全省铺开大病医疗保险,初步实现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城市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80.5%、58.8%。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残疾人生活津贴等标准大幅提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万套、棚户区改造4.1万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0.9万套。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信访形势保持平稳。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强力开展打击涉黄赌毒、电信诈骗犯罪等六大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入开展。海防打私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和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建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得到加强,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

  过去的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83件、省政协提案775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1项,制定修改政府规章8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和程序,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密切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工作加强,审计覆盖面扩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纠正“四风”。撤销省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151个,精简率68.9%。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压缩20.2%。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广东省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饱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广东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更加凸显,全面深化改革和转方式调结构任重道远;投资增长接续能力不强,消费需求增长偏弱,进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不断扩大,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去年生产总值、进出口等指标增速未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社会矛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问题仍然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增长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发展动力等方面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性变化,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广东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省份,较早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转方式调结构大势已成,珠三角地区有条件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持续平稳增长期,粤东西北地区具备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条件,广东省有能力既为国家生产总值提供支撑,又为国家结构调整提供支撑。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变,国内“三期叠加”仍然存在不少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并存。我们既要牢牢把握机遇,增强战略自信,又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广东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做好2015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强化风险防控,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生保障,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规划“十三五”发展任务,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把改革新红利不断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级3月底前完成,市县级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在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公布第二批40个省直政府部门和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公务员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探索开展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体制改革。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珠三角各市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年内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落实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库管理试点。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试点。继续整合清理专项资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压减至230项以内,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试点。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加快发展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支持设立和发展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

  深化商事制度和投资管理等改革。完善宽进严管配套措施,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体系,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探索以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职务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创新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统筹推进全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村居基层治理模式,稳妥推进“村改居”。落实市县镇各级抓基层治理责任,完善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基层服务优化提升、规范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快培育社工人才,支持发展志愿者队伍。

  (二)强化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夯实持续稳增长基础。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4500亿元,重点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新开工梅州至平远等15项95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抓好济广、包茂、大广等高速公路广东段和虎门二桥等项目续建,年内新增通车里程6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抓好干线公路“迎国检”项目建设。推进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客专梅州至潮汕段、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等铁路项目和广佛肇、莞惠、穗莞深、广佛江珠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抓好白云机场扩建、湛江机场迁建前期工作等民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和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推进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广汽乘用车扩能、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湛江钢铁、中委炼油、中科炼化、中海油炼化扩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推动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筹建铁路发展基金。

  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6大领域消费工程。创新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加快4G推广应用,促进新一轮信息消费。鼓励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电商平台和网上商城,推动传统市场、展会和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模式。扶持发展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抓好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消费。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过千亿的企业。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继续推动各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遴选确定首批省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专利信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规模。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节。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有效稳定物价。抓好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提高煤电油气运调节和供应保障能力。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增创自主创新新优势,努力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高新区、产业园、专业镇设立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机构,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做好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工作。

  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实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财政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建设。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落实“两个支撑”要求,扎实推进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发展,实施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抓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办好首届珠江西岸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及其应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及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发展海洋航运。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推动粤东、粤西、粤北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带动大众消费。

  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开展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落实加速折旧等措施,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加快珠三角地区“机器换人”步伐。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宽带提速普及,珠三角光纤入户率超过3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加快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推广“三网融合”应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云终端等关键领域产业发展。建设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五)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区域互促共进。务实推进泛珠合作,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筹建闽粤经济合作区。做好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省域城镇体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三个新型都市区建设,开展“2511”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市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发行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以“三规合一”标准为基础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提升建筑创作水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加快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市创建创新型城市,争取设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建设珠三角智慧城市群、森林城市群。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生态安全、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化等一体化重点工作,推进广佛同城化,加快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推动前海、南沙、横琴新区以及其他重大平台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及新区建设。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省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污染转移。坚持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发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面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强化县(市、区)结对帮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湛茂经济圈等区域融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加大省市扶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和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开展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依托小城镇和中心村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民生活服务圈。

  (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推进千里海堤加固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休闲、体验观光农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认真落实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台侨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力促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各项稳定出口政策,组织海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贸易平台。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和限时办结制,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合理增加优质消费品进口,稳定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和储备。提升“三个一”通关模式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国际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和服务。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广东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办好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和做好下一届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筹办工作,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合作,探索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推进互联互通。推动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建设和发挥作用,重点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产业园、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等开发建设水平。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金融、物流、教育、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带动利用侨资侨力。发挥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优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八)狠抓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最坚决态度和超常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进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现役燃煤电厂降氮脱硝改造,开展“趋零排放”试点。加强机动车减排,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推进农业源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跨行政区河流污染联合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石马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深入推进跨省水环境保护合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严控PM10、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坚决遏制粤东西北地区空气污染上升势头。推进汕头贵屿等区域重金属污染全面整治。加强环保执法,强化环保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绿道网升级,构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围填海管理,探索划定禁填区、限填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工业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电器,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低碳发展基金。加快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扩大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九)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大投入和更有力举措,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治理,有效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四重”建设、“2011计划”,建设高水平大学。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强师工程”。积极推进与港澳及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合作院校申报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药品集中交易制度,推动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进入平台交易。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拓展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重大传染性疫病防控能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整合和体制改革,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高水平新型智库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打造一批岭南特色文艺精品。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和版权保护。加强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

  做好体育、民族、宗教、国防等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完善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发展校园足球。壮大职业体育,提升竞技体育,办好第14届省运会。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海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人防、地震、地质、气象、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推动诉访分离。坚持打防并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反恐防范体系,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的集中打击整治,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管边控海能力。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进网格化监管试点,加快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食用油、酒类等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劳资纠纷源头综合治理,开展欠薪等专项整治。抓好监狱管理、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

  (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实施新一轮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10万人。健全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健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平台,实现90%以上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联网。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费基费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门诊检查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加强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恤孤、助残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190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9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二是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完成2571个重点帮扶村、20.9万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100条重点帮扶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培训贫困农民8.9万人。三是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按3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初创业经营者提升素质,提高创业就业项目补贴标准。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50万人次。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提高到800元、500元。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四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从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五是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对5.4万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按每月700、800、900元分档安排生活困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105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五个一”设备。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补助。六是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建立100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七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从12个增加到18个。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5市试行巨灾保险改革试点。在20个县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推进2784条信用村、3982条自然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建设。完成60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省补助标准从每公里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推进6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建设。八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56939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2057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完成5945户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从每户1.5万元提高到2万元。新开工建设46754户公共租赁住房。完成不少于10.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6000元。完成400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7000户搬迁安置。九是加强污染治理。珠三角地区淘汰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6000元到30000元。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22元提高到24元,对粤东西北护林员每月补助300元。支持69个县(市、区)“一县一场”(垃圾焚烧厂或垃圾填埋场)建设,并以奖代补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配备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对规模化养殖场环保达标给予奖励。十是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全省2.6万个村(社区)按每个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适当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补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使广东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政府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政务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提升公务员队伍依法办事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考评。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厉行法治。完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自觉把行政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健全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懒政怠政的监察、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四是狠抓政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严三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四风”,持续加强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以权压法、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坚持积极有为、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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