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行之,吴江人。
弘治壬戌进士,授行人,迁南京工科给事中,出为广东参议,历副使布政,召为右副都御史,历吏刑二部侍郎,工刑二部尚书,以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特召为吏部尚书。卒于位,赠太子太保,谥忠肃。肃公历宦四十馀年,忠公勤恪,顾自喜为诗,动盈卷帙,书法俊逸,尤善绘事。
-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五》,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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