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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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516年 南北朝
平字昙定,从弟。太和初为通直散骑常侍,袭父嶷爵彭城王。后例降爵为公,拜太子中书舍人,迁散骑侍郎。出为长乐太守。除冀州仪同开府长史,行河南尹。宣武即位,除黄门侍郎。迁司徒左长史、河南尹,行相州事。寻正剌史,加征虏将军,又加平东将军。入为度支尚书,领御史中尉。拜镇北将军,行冀州事。领相州大中正,加散骑常侍。延昌中,迁中书令。孝明即位,加抚军将军,封武邑郡公,进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寻正右仆射,熙平元年卒,赠侍中、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谥曰文烈。(《全后魏文》)
魏书·卷65》,出自魏收魏书


  • 以下收录于全后魏文/卷三十五
    • 谏幸邺表
    • 表纠崔亮
    • 奏张回转卖费羊皮女罪
    • 奏清河国臣为君母服
    • 奏立宗室犯法定式

该南北朝作者的全部原创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该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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