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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NLC462-z-001022-4673 华北人民政府为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pd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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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文明与丰富,只须加以整理,即可臻于完备。

旧的必须彻底粉碎,新的才能顺利长成。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司法工作者,要和对国民党的阶级统治的痛恨一样,而以蔑视与批评态度,对待国民党六法全书及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的法律。用全副精神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家观、法律观,学习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来搜集与硏究人民自己的统治经验,制作出新的较完备的法律来。

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此令后,须深入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及意见报府,如有疑问,本府当予以解答。

(选自《华北人民政府法令汇编》,第一集,一九四九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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