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
添加话题外观
版本信息 | |
版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
来源 |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0/09/content_5641577.htm |
贡献者 | User:Zzhtju、User:Htoila |
完成度 | |
备注 | 自国务院网站导入,根据User:Htoila的说明,“本文目录第4条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内容后四条引用条文序号与《国务院公报》(2019年增刊)不符,疑似有误,此处按国务院网站此批复原文” |
发起有关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的讨论
讨论页是人们讨论如何改善Wikisource上的内容的地方。您可以使用此页面发起有关如何改进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