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此向广东及帝国[注 1] 之其馀地区之商人及贸易者发声明,彼等及其船只均获享于香港港口之到访及通商之自由特许,而处于该处,彼等将获享不列颠国之特派官员之全面保障;而香港处于中华帝国之沿岸,其出入境货品将免于被征税予不列颠政府。另明确声明,若有任何阻挡与香港港口之自由贸易及往来,将向广东港口及帝国[注 1] 之其馀大型港口即时实施禁运。任何人等向不列颠官员提供资料以致发现海盗将获重酬,而有关海盗将被拘捕及交予中华政府官员受罚。
(签名) CHARLES ELLIOT
于澳门,于此一八四一年六月第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