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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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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联邦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2
修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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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宪法/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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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ion: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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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第四篇:联邦
第三章:行政机构
第四十一条
制定机关:
马来西亚国会
第四十二条
→
修正版本:
总览
·
1957
第四十一条:联邦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国家元首乃联邦武装部队之最高统帅。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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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文未曾修改)
分类
: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