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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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罪 「意表之外」
作者:魯迅
1928年
新時代的放債法
本作品收錄於《而已集

有恆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詫異我為什麽不說話,我已經去信公開答復了。還有一層沒有說。這也是一種新的「世故」。

我的雜感常不免於罵。但今年發見了,我的罵對於被罵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來做廣告,顯而易見,不消說了。還有:

  1. 天下以我為可惡者多,所以有一個被我所罵的人要去運動一個以我為可惡的人,只要攤出我的雜感來,便可以做他們的「蘭譜」,「相視而笑,莫逆於心」了。「咱們一夥兒」。
  2. 假如有一個人在辦一件事,自然是不會好的。但我一開口,他卻可以歸罪於我了。譬如辦學校罷,教員請不到,便說:這是魯迅說了壞話的緣故;學生鬧一點小亂子罷,又是魯迅說了壞話的緣故。他倒乾乾淨淨。

我又不學耶穌,何苦替別人來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難移」,也許後來還要開開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說過的「主將」之類以外,新的都不再說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個人」,「某學者」,「某教授」,「某君」。這麽一來,他利用的時候便至少總得費點力,先須加說明。

你以為「罵」決非好東西罷,於有些人還是有利的。人類究竟是可怕的東西。就是能夠咬死人的毒蛇,商人們也會將它浸在酒裏,什麽「三蛇酒」,「五蛇酒」,去賣錢。

這種辦法實在比「交戰」厲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寫雜感。

但再來一回罷,寫「不敢寫雜感」的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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