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
外觀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21號 2019年10月18日 發布機關:證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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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現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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