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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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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 「非所計也」
作者:魯迅
1932年
林克多《蘇聯聞見錄》序
本作品收錄於《南腔北調集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二年一月五日上海《十字街頭》第三期,署名白舌。


  新年第一回的《申報》(一月七日)用「要電」告訴我們:『聞陳(外交總長印友仁)與芳澤友誼甚深,外交界觀察,芳澤回國任日外長,東省交涉可望以陳之私人感情,得一較好之解決雲。』

  中國的外交界看慣了在中國什麼都是「私人感情」,這樣的「觀察」,原也無足怪的。但從這一個「觀察」中,又可以「觀察」出「私人感情」在政府裡之重要。

  然而同日的《申報》上,又用「要電」告訴了我們:「錦州三日失守,連山綏中續告陷落,日陸戰隊到山海關在車站懸日旗……」

  而同日的《申報》上,又用「要聞」告訴我們「陳友仁對東省問題宣言」云:「……前日已命令張學良固守錦州,積極抵抗,今後仍堅持此旨,決不稍變,即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

  然則「友誼」和「私人感情」,好像也如「國聯」以及「公理」,「正義」之類一樣的無效,「暴日」似乎不像中國,專講這些的,這真只得「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了。也許愛國志士,又要上京請願了罷。當然,「愛國熱忱」,是「殊堪嘉許」的,但第一自然要不「越軌」,第二還是自己想一想,和內政部長衛戍司令諸大人「友誼」怎樣,「私人感情」又怎樣。倘不「甚深」,據內政界觀察,是不但難「得一較好之解決」,而且——請恕我直言——恐怕仍舊要有人「自行失足落水淹死」的。

  所以未去之前,最好是擬一宣言,結末道:「即不幸而『自行失足落水淹死』,非所計也!」然而又要覺悟這說的是真話。

  一月八日。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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