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明星報》(英文)說,巴黎中國議和專使團先後收到國內國外團體或個人關於和約的電報,共七千通。現在中國專使居然不簽字了。將來一定有人說這是「電報政策」的功效。其實不然。這一次七千個電報所以能收效,全靠還有一個耐五四運動」和一個「六五運動」。要不然,那七千個電報都只是廢紙堆里的材料。
(原載1919年7月6日《每周評論》第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