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卷01
◄ | 三國史記 卷一 新羅本紀 第一 |
► 新羅本紀 第二 |
三國史記卷第一
輪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尚書事兼吏部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新羅本紀第一 〈始祖赫居世居西干 南解次次雄 儒理尼斯今 脫解尼師今 婆娑尼師今 祗摩尼師今 逸聖尼師令〉
始祖赫居世居西干
[編輯]始祖姓朴氏,諱赫居世,前漢孝宣帝五鳳元年甲子四月丙辰〈一曰正月十五日。〉即位,號居西干,時年十三,國號徐那伐。先是,朝鮮遺民分居山谷之間,爲六村:一曰閼川楊山村,二曰突山高墟村,三曰觜山珍支村〈或雲干珍村。〉,四曰茂山大樹村,五曰金山加利村,六曰明活山高耶村,是爲辰韓六部。高墟村長蘇伐公望楊山麓蘿井傍林間,有馬跪而嘶,則徃觀之。忽不見馬,只有大卵,剖之,有嬰兒出焉,則收而養之,及年十餘歲,岐嶷然夙成。六部人以其生神異推尊之,至是立爲君焉。辰人謂瓠爲朴,以初大卵如瓠,故以朴爲姓,居西干,辰言王。〈或雲呼貴人之稱。〉
四年夏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五年春正月,龍見於閼英井,右脇誕生女兒。老嫗見而異之,收養之,以井名名之。及長,有德容。始祖聞之,納以爲妃。有賢行,能內輔,時人謂之二聖。
八年,倭人行兵欲犯邊,聞始祖有神德,乃還。
九年春三月,有星孛於王良。
十四年夏四月,有星孛於參。
十七年,王巡撫六部,妃閼英從焉。勸督農桑,以盡地利。
十九年春正月,卞韓以國來降。二十一年,築京城,號曰金城。是歲,高句麗始祖東明立。
二十四年夏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
二十六年春正月,營宮室於金城。
三十年夏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樂浪人將兵來侵,見邊人夜戶不扃,露積被野,相謂曰:「此方民不相盜,可謂有道之國。吾儕潛師而襲之,無異於盜,得不愧乎?」乃引還。
三十二年秋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三十八年春二月,遣瓠公聘於馬韓。馬韓王讓瓠公曰:「辰、卞二韓爲我屬國,比年不輸職貢,事大之禮,其若是乎?」對曰:「我國自二聖肇興,人事修,天時和,倉庾充實,人民敬讓。自辰韓遺民以至卞韓、樂浪、倭人無不畏懷。而吾王謙虛,遣下臣修聘,可謂過於禮矣。而大王赫怒,劫之以兵,是何意耶?」王憤欲殺之,左右諫止,乃許歸。前此中國之人苦秦亂東來者衆,多處馬韓東,與辰韓雜居,至是䆮盛,故馬韓忌之,有責焉。瓠公者,未詳其族姓,本倭人,初以瓠繫腰渡海而來,故稱瓠公。
三十九年,馬韓王薨,或說上曰:「西韓王前辱我使,今當其喪征之,其國不足平也。」上曰:「幸人之災,不仁也。」不從,乃遣使弔慰。
四十年,百濟始祖溫祚立。
四十三年春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五十三年,東沃沮使者來獻良馬二十匹,曰:「寡君問南韓有聖人出,故遣臣來享。」 五十四年春二月己酉,星孛於河皼。
五十六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五十九年秋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六十年秋九月,二龍見於金城井中,暴雷雨,震城南門。
六十一年春三月,居西干升遐,葬虵陵,在曇巖寺北。
南解次次雄
[編輯]南解次次雄立,〈次次雄,或雲慈充。金大問云:方言謂巫也。世人以巫事鬼神,尙祭祀,故畏敬之,遂稱尊長者爲慈充。〉赫居世嫡子也。身長大,性沉厚,多智略。母閼英夫人。妃雲帝夫人。〈一雲阿婁夫人。〉繼父即位稱元。
論曰:人君即位,踰年稱元,其法詳於《春秋》,此先王不刋之典也。《伊訓》曰:「成湯旣沒,大甲元年。」《正義》曰:「成湯旣沒,其歲即太甲元年。」然《孟子》曰:「湯崩,大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則疑若《尙書》之脫簡,而《正義》之誤說也。或曰:「古者人君即位,或踰月稱元年,或踰年而稱元年。踰月而稱元年者,成湯旣沒,大甲元年是也。《孟子》云:「大丁未立」者,謂大丁未立而死也。外丙二年、仲壬四年 者,皆謂大丁之子大甲二兄,或生二年,或生四年而死,大甲所以得繼湯耳。《史記》便謂此仲壬、外丙爲二君,誤也。由前則以先君終年卽位稱元,非是,由後則可謂得商人之禮者矣。」
元年秋七月,樂浪兵至,國金城數重。王謂左右曰:「二聖棄國,孤以國人推戴,謬居於位,危懼若涉川水。今鄰國來侵,是孤之不德也,爲之若何?」左右對曰:「賊幸我有喪,妾以兵來,天必不祐,不足畏也。」賊俄而退歸。三年春正月,立始祖廟。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五年春正月,王聞脫解之賢,以長女妻之。
七年秋七月,以脫解爲大輔,委以軍國政事。
八年,春夏旱。
十一年,倭人遣兵船百餘艘掠海邊民戶,發六部勁兵以禦之。樂浪謂內虛,來攻金城,甚急。夜有流星墜於賊營,衆懼而退,屯於閼川之上,造石堆二十而去。六部兵一千人追之,自吐含山東至閼川,見石堆,知賊衆乃止。十三年秋七月戊子晦,日有食之。
十五年京城旱。秋七月,蝗。民饑,發倉廩救之。
十六年春二月,北溟人耕田,得濊王印獻之。
十九年,大疫,人多死。冬十一月,無氷。
二十年秋,太白入太微。
二十一年秋九月,蝗。王薨,葬虵陵園內。
儒理尼師今
[編輯]儒理尼師今立,南解太子也,母雲帝夫人。妃日知葛文王之女也。〈或雲妃姓朴,許婁王之女。〉初,南解薨,儒理當立,以大輔脫解素有德望,推讓其位。脫解曰:「神器大寶,非庸人所堪。吾聞聖智人多齒,試以餅噬三之。」儒理齒理多,乃與左右奉立之,號尼師今。古傳如此,金大問則云:「尼師今,方言也,謂齒理。昔南解將死,謂男儒理壻、脫解曰:『吾死後,汝朴昔二姓,以年長而嗣位焉。』其後金姓亦興,三姓以齒長相嗣,故稱尼師今。」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大赦。
五年冬十一月,王巡行國內,見一老嫗,飢凍將死,曰:「予以眇身居上,不能養民,使老幼至於此極,是予之罪也。」解衣以覆之,推食以食之,仍命有司在處存問,鰥寡孤獨老病不能自活者,給養之。於是鄰國百姓聞而來者衆矣。是年,民俗歡康,始製兜率歌。此歌樂之始也。
九年春,改六部之名。仍賜姓,楊山部爲梁部,姓李;高墟部爲沙梁部,姓崔;大樹部爲漸梁部,〈一雲牟梁。〉姓孫;於珍部爲本彼部,姓鄭;加利部爲漢祇部,姓裴;明活部爲習比部,姓薛。又設官有十七等:一曰伊伐飡,二曰伊尺飡,三曰迊飡,四曰波珍飡,五曰大阿飡,六曰阿飡,七曰一吉飡,八曰沙飡,九曰級伐飡,十曰大奈麻,十一曰奈麻,十二曰大舍,十三曰小舍,十四曰吉士,十五曰大烏,十六曰小烏,十七曰造位。王旣定六部,中分爲二,使王女二人各率部內女子,分朋造黨,自秋七月旣望,每日早集大部之庭績麻,乙夜而罷。至八月十五日,考其功之多小,負者置酒食以謝勝者。於是歌舞百戱皆作,謂之嘉俳。是時,負家一女子起舞嘆曰:「會蘇、會蘇。」其音哀雅,後人因其聲而作歌,名《會蘇曲》。 十一年,京都地裂泉湧。夏六月,大水。
十三年秋八月,樂浪犯北邊,攻陷朶山城。
十四年,高句麗王無恤襲樂浪滅之,其國人五千來投,分居六部。
十七年秋九月,華麗、不耐二縣人連謀,率騎兵犯北境。貊國渠帥以兵要曲河西,敗之。王喜,與貊國結好。
十九年秋八月,貊帥獵得禽獸,獻之。
三十一年春二月,星孛於紫宮。
三十三年夏四月,龍見金城井。有頃,暴雨自西北來。五月,大風拔木。
三十四年秋九月,王不豫,謂臣寮曰:「脫解身聯國戚,位處輔臣,屢著功名。朕之二子,其才不及遠矣。吾死之後,俾卽大位,以無忘我遺訓。」冬十月,王薨,葬虵陵園內。
脫解尼師今
[編輯]脫解尼師今立,〈一雲吐解。〉時年六十二,姓昔。妃阿孝夫人。脫解本多婆那國所生也。其國在倭國東北一千里。初,其國王娶女國王女爲妻,有娠七年,乃生大卵。王曰:「人而生卵,不祥也,宜棄之。」其女不忍,以帛裏卵並寶物置於櫝中,浮於海,任其所往。初至金官國海邊,金官人怪之,不取。又至辰韓阿珍浦口,是始祖赫居世在位三十九年也。時海邊老母以繩引繫海岸,開櫝見之,有一小兒在焉。其母取養之。及壯,身長九尺,風神秀朗,知識過人。或曰:「此兒不知姓氏。初,櫝來時,有一鵲飛鳴而隨之。宜省鵲字,以昔爲氏。又解韞櫝而出,宜名脫解。」脫解始以漁釣爲業,供養其母,未嘗有懈色。母謂曰:「汝非常人,骨相殊異,宜從學以立功名。」於是專精學問,兼知地理。望楊山下瓠公宅,以爲吉地,設詭計以取而居之,其地後爲月城。至南解王五年,聞其賢以其女妻之。至七年,登庸爲大輔,委以政事。儒理將死,曰:「先王顧命曰:『吾死後,無論子壻,以年長且賢者繼位。』是以寡人先立。今也宜傳其位焉。」
二年春正月,拜瓠公爲大輔。二月,親祀始祖廟。
三年春三月,王登吐含山。有玄雲如蓋,浮王頭上,良久而散。夏五月,與倭國結好交聘。六月,有孛星於天船。
五年秋八月,馬韓將孟召以覆巖城降。
七年冬十月,百濟王拓地,至娘子谷城,遣使請會,王不行。
八年秋八月,百濟遣兵攻蛙山城。冬十月,又攻狗壤城。王遣騎二千擊走之。十二月,地震,無雪。
九年春三月,王夜聞金城西始林樹間有鷄鳴聲。遲明,遣瓠公視之,有金色小櫝掛樹枝,白雞鳴於其下。瓠公還告,王使人取櫝開之,有小男兒在其中,姿容奇偉。上喜,謂左右曰:「此豈非天遺我以令胤乎!」乃收養之。及長,聰明多智略,乃名閼智。以其出於金櫝,姓金氏。改始林名雞林,因以爲國號。
十年,百濟攻取蛙山城,留二百人居守,尋取之。
十一年春正月,以朴氏貴戚分理國內州郡,號爲州主、郡主。二月,以順貞爲伊伐飡,委以政事。
十四年,百濟來侵。
十七年,倭人侵木出㠀,王遣角干羽烏禦之,不克,羽烏死之。
十八年秋八月,百濟寇邊,遣兵拒之。
十九年,大旱,民饑,發倉賑給。冬十月,百濟攻西鄙蛙山城,拔之。
二十年秋九月,遣兵伐百濟,復取蛙山城,自百濟來居者二百餘人,盡殺之。
二十一年秋八月,阿飡吉門與加耶兵戰於黃山津口,獲一千餘級。以吉門爲波珍飡,賞功也。
二十三年春二月,慧星見東方,又見北方,二十日乃滅。
二十四年夏四月,京都大風,金城東門自壞。秋八月,王薨,葬城北壤井丘。
婆娑尼師今
[編輯]婆娑尼師今立,儒理王第二子也。〈或云:儒理第奈老之子也。〉妃金氏史省夫人,許婁葛文王之女也。初,脫解薨,臣僚欲立儒理太子逸聖。或謂:「逸聖雖嫡嗣,而威明不及婆娑。」遂立之。婆娑節儉省用而愛民,國人嘉之。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三月,巡撫州郡,發倉賑給,慮獄囚,非二罪悉原之。
三年春正月,下令曰:「今倉廩空匱,戎器頑鈍,儻有水旱之災,邊鄙之警,其何以禦之?宜令有司勸農桑,練兵草,以備不虞。」
五年春二月,以明宣爲伊飡,允良爲波珍飡。夏五月,古陁抒郡主獻靑牛。南新縣夌連歧。大有年,行者不賷糧。
六年春正月,百濟犯邊。二月,以吉元爲阿飡。夏四月,客星入紫微。
八年秋七月,下令曰:「朕以不德,有此國家,西鄰百濟,南接加耶,德不能綏,威不足畏。宜繕葺城壘,以待侵軼。」是月,築加召、馬頭二城。
十一年秋七月,分遣使十人廉察州郡主不勤公事、致田野多荒者,貶黜之。
十四年,春正月,拜凡良爲伊飡,啓其爲波珍飡。二月,巡幸古所夫里郡,親問高年,賜穀。冬十月京都地震。
十五年春二月,加耶賊圍馬頭城,遣阿飡吉元將騎一千擊走之。秋八月,閱兵於閼川。
十七年秋七月,暴風自南,拔金城南大樹。九月,加耶人襲南鄙,遣加城主長世拒之,爲賊所殺。王怒,率勇士五千出戰,敗之,虜獲甚多。
十八年春正月,擧兵欲伐加耶。其國主遣使請罪,乃止。
十九年夏四月,京都旱。 二十一年秋七月,雨雹,飛鳥死。冬十月,京都地震,倒民屋,有死者。
二十二年春二月,築城,名月城。秋七月,王移居月城。
二十三年秋八月,音汁伐國與悉直谷國爭疆,詣王請決。王難之,謂金官國首露王年老多智識,召問之。首露立議,以所爭之地屬音汁伐國。於是王命六部會饗首露王,五部皆以伊飡爲主,唯漢祇部以位卑者主之,首露怒,命奴耽下里殺漢祇部主保齊而歸,奴逃依音汁伐主陁鄒幹家。王使人索其奴,陁鄒不送,王怒,以兵伐音汁伐國,其主與衆自降。悉直、押督二國王來降。冬十月,桃李華。
二十五年春正月,衆星隕如雨,不至地。秋七月,悉直叛,發兵討平之,徙其餘衆於南鄙。
二十六年春正月,百濟遣使請和。二月,京都雪三尺。
二十七年春正月,幸押督,賑貧窮。三月,至自押督。秋八月,命馬頭城主伐加耶。
二十九年夏五月,大水。民飢,發使十道開食賑給。遣兵伐比只國、多伐國、草八國,幷之。
三十年秋七月,蝗害穀。王遍祭山川,以祈禳之,蝗滅。有年。
三十二年夏四月,城門自毀。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
三十三年冬十月,王薨,葬虵陵圉內。
祇摩尼師今
[編輯]祇摩尼師今立,〈或雲祇味。〉婆娑王嫡子,母史省夫人。妃金氏愛禮夫人,葛文王摩帝之女也。初,婆娑王獵於楡飡之澤,太子從焉。獵後,過韓歧部,伊飡許婁饗之。酒酣,許婁之妻攜少女子出舞,摩帝伊飡之妻亦引出其女。太子見而悅之,許婁不悅。王謂許婁曰:「此地名大庖,公於此置盛饌美醞以宴衎之,宜位酒多,在伊飡之上。」以摩帝之女配太子焉。酒多,後雲角干。
二年春二月,親祀始祖廟。拜昌永爲伊飡,以參政事。玉權爲波珍飡,申權爲一吉飡,順宣爲級飡。三月,百濟遣使來聘。
三年春三月,雨雹,麥苗傷。夏四月,大水。慮囚,除死罪,餘悉原之。
四年春二月,加耶寇南邊。秋七月,親征加耶,帥步騎度黃山河,加耶人伏兵林薄以待之。王不覺,直前,伏發,圍數重。王揮軍奮擊,決圍而退。
五年秋八月,遣將侵加耶,王帥精兵一萬以繼之。加耶嬰城固守,會久雨,乃還。
九年春二月,大星墜月城西,聲如雷。三月,京都大疫。十年春正月,以翌宗爲伊飡,昕連爲波珍飡,林權爲河飡。二月,築大甑山城。夏四月,倭人侵東邊。
十一年夏四月,大風東來,折木飛瓦,至夕而止。都人訛言倭兵大來,爭遁山谷,王命伊飡翌宗等諭止之。秋七月,飛蝗害穀,年饑多盜。
十二年春三月,與倭國講和。夏四月,隕霜。五月,金城東民屋陷爲他,芙蕖生。
十三年秋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
十四年春正月,靺鞨大入北境,殺掠吏民。秋七月,又襲大嶺柵,過於泥河。王移書百濟請救,百濟遣五將軍助之,賊聞而退。
十六年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十七年秋八月,長星竟天。冬十月,國東地震。十一月,雷。
十八年,伊飡昌永卒,以波珍飡玉權爲伊飡,以參政事。
二十年夏五月,大雨,漂沒民戶。
二十一年春二月,宮南門災。
二十三年,春夏旱。秋八月,王薨。無子。
逸聖尼師今
[編輯]逸聖尼師今立,儒理王之長子。〈或雲日知葛文王之子。〉妃朴氏,支所禮王之女。
元年九月,大赦。
二年春正月,親祀始祖廟。
三年春正月,拜雄宣爲伊飡,兼知內外兵馬事;近宗爲一吉飡。
四年春二月,靺鞨入塞,燒長嶺五柵。
五年春二月,置政事堂於金城。秋七月,大閱閼川西。冬十月,北巡,親祀大白山。
六年秋七月,隕霜殺菽。八月,靺鞨襲長嶺,虜掠民口。冬十月,又來,雪甚,乃退。
七年春二月,立柵長嶺,以防靺鞨。
八年秋九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九年秋七月,召羣公議征靺鞨。伊飡雄宣上言不可,乃止。
十年春二月,修葺宮室。夏六月乙丑,熒惑犯鎭星。冬十一月,雷。
十一年春二月,下令:「農者政本,食惟民天。諸州郡修完堤坊,廣闢田野。」又下令禁民間用金銀珠玉。
十二年,春夏旱,南地最甚。民飢,移其粟賑給之。
十三年冬十月,押督叛,發兵討平之,徙其餘衆於南地。
十四年秋七月,命臣寮各擧智勇堪爲將帥者。
十五年,封朴阿道爲葛文王。〈新羅追封王,皆稱葛文王,其義未詳。〉
十六年春正月,以得訓爲沙飡,宣忠爲奈麻秧。八月,有星孛於天市。冬十一月,雷。京都大疫。
十七年,自夏四月不雨,至秋七月乃雨。
十八年春二月,伊飡雄宣卒,以大宣爲伊飡,兼知內外兵馬事。三月,雨雹。
二十年冬十月,宮門災。彗星見東方,又見東北方。
二十一年春二月,王薨。
〈三國史記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