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上海總工會通電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上海總工會通電
作者:上海總工會
中華民國16年(1927年)4月14日於上海特別市
本作品收錄於《蔣逆鐵蹄下之東南
 《蔣逆鐵蹄下之東南》1927年6月出版

全國各界同胞鈞鑒: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突於本月十二日上午四時,下令滬上各軍與租界當局所收買之流氓便衣隊,包圍上海閘北、南市、浦東之工人糾察隊,用機關槍掃射八時以上,死傷多人,全體繳械。竊我上海工人,素為反帝國主義及軍閥之先鋒,歷次響應北伐軍,推倒孫、張軍閥,犧牲極大,卒能驅除頑強抵抗之奉魯軍閥,使上海工作上不無微勞,而所得者僅此奪自奉魯軍手中之槍械,而編成糾察隊用以自衛。此糾察隊並非如軍閥之欲發展各人之野心,割地盤爭權利,實系根據歷年來受帝國主義者、軍閥、流氓及一切反動分子壓迫的經驗,為自衛計,不得不成立此一種武裝聯盟,與商人之商團、市民之保衛團同屬民眾武力,正合革命需要。反令勾結帝國主義,撲滅民眾之武力,得稱為革命軍正當之行動耶?

我上海工人自「五卅」以來,均在本會指導之下,經過長期之訓練,組織嚴密,向少無意識之舉動。當魯軍敗退時,帝國主義及魯軍閥之槍炮所引起之寶山路大火,工人糾察隊一面與魯軍作戰,一面救熄火災,於魯軍被繳械後,立即恢復秩序,於此可見工人糾察隊是市民秩序之維護者。黨軍抵滬,(本會)即再三宣告對外一切外交問題,悉與國民軍同一步驟,決無單獨行動,以致行動步驟不一致。白總指揮抵滬後,曾正式宣告工人糾察隊與別動隊不同;蔣總司令也曾聲明此言,謂「工人武裝為自衛計,乃屬必要」,並謂「決不繳械」,今言猶在耳!是工人糾察隊毫無違法可言,且國民政府出有通令保護。茲姑退一步言,即令根據如何理由有繳械之必要,同屬革命組織,兄弟骨肉,有何不好商量,盡可預先通告,事前商量,乃必出此殘酷高壓之手段,演成市街之流血,危害市民生活之安全,破壞軍民之聯合,使帝國主義者笑,乘我兄弟鬩墻之際,更可乘機進攻,豈但於法律手續有所不合,並於革命前途影響實大。此等舉動在帝國主義、軍閥為之,吾人亦視若尋常,今乃竟由革命之北伐軍對於革命之工人糾察隊為之,實為國民革命之汙點,吾工人甚為恥之。吾工人自始即信任北伐軍,雖帝國主義者日日造謠,謂黨軍將如何敵視工人,將繳工人糾察隊之械,工人卒不之信,此於黨軍用欺騙手段來繳械時更可證明。不意堂堂皇皇之黨軍,竟聽帝國主義者之讒言,並協同之以繳中國工人之械,若全國黨軍皆如此,吾人不能不為國民革命前途痛哭!

現在上海全體工人憤懣自衛武裝之被掠奪,總工會之被蹂躪,為革命前途計,為打倒新軍閥及帝國主義計,已宣布一致罷工,不達目的不止。吾人要求交還糾察隊武裝,肅清反革命派及一切流氓、工賊,向帝國主義提出嚴重抗議,保護工會,懲辦負責之軍事長官。除電請國民政府負責辦理外,特此布聞,深望全國同誌一致援助。

上海總工會


這部作品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或者以法人、非法人單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發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法人、非法人單位作品發表起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