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韓舍人行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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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韓舍人行軍書
作者:吳武陵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18

朝廷命將,自數十百年,未有此重。然始命之重,而終責之固重矣。今丞相主也,刑部以宣慰為名,乘生殺之機,制善敗之略,獨在閣下。閣下可使諸侯盡附,餘寇必誅,以快天子之心哉。若曰我獨主降者與其縣邑耳;則是一王官之事,又非相國與朝之大賢所宜降也。若曰吾將以法令齊之;則是韓宏之法令,嚴肅已過,不可加也。若曰吾以闕庭之威劫之,俾諸將懼而前鬥;則在下數行之語決行之耳,又不必躡踵而推,捽項而驅也。若曰吾親視其師,有不用命者,則奪其符而易置幕府;則宜有素定,不可臨事而待聞也。若曰吾將將彼三將,督進六萬以誅寇;則其軍各從其帥,帥之命也,吾未嚐撫循其人,又將何以結其心而求其死哉。獨曰賊重吾德義必來降,此蓋萬一也。脫不如旨,其將何圖?

嗚呼!國之理亂,在此行矣。得其畫,則兩河不足平,河湟不足複;失其策,則天下之事,自此繁矣。豈不惜哉!丞相尊重,素狎武陵之言,輕而不能盡行。時益恐不盡,願梗概其旨於閣下。夫兵機若神,應事立斷。千里之外,必待奏聞而後行,事亦變矣。誠願丞相宜密請敕旨,事無巨細,行而後聞。又宜奏取中人嚐所不快者為監軍以一之,即歸素所快者於內為吾地,則用陰符五賊之術以傾諸侯,即複出絹八九十萬以賞結士大夫。誠然矣,則孰不為丞相之人?既獲腰領,則以朝命命三將為三陣。既定,則明斥候,擊牛高會,潛授緣邊諸將以實期。又公以三期紿賊,令辯士持一函書,賜元濟及其將士以全活,彼必降矣。適不如料,則一日快進,必次於城下,此大略也。

夫臨機制變,又何可數?昔司馬宣王征孟達,則八道急攻,征公孫文懿,則舍其銳而趨其虛緩以撓,各從其利也。夫禽之制在氣,顧吾之法令何如耳。昔蕭王以千人,劉牢之以八百人,高隆以三千五百人,謝元以五千人,劉裕以二千五百人,是皆立鴻勳成大業矣。夫就世務者在結人心,結人心者在吾所以張其形勢也。方聞紀綱之仆者三百人,軍令苟行,亦足以塞諸侯之望,奪群寇之心,歸六萬人之誌矣。使賊不為則已,為則必決死於一戰,以延其命。願閣下無事迫速,慎出令拔奇士而已。昔先主所以分蜀而帝者,獨以長短之權傾曹公耳。誠使諸侯以嚴暴,吾以寬厚收之;諸侯以殺戮,吾以禮義懷之;彼有所短,吾見其長;彼有所乏,吾施其餘,則事何不濟?功何不成?書不可盡,尋當麵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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