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關於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等10家美國企業採取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的公告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1號 2025年1月2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產業安全與進出口管制局 有效期:2024年1月2日至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公 告
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Lockheed Martin Missiles and Fire Control)、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Lockheed Martin Aeronautics)、洛克希德·馬丁導彈系統集成實驗室(Lockheed Martin Missile System Integration Lab)、洛克希德·馬丁先進技術實驗室(Lockheed Martin Advanced Technology Laboratories)、洛克希德·馬丁風險投資公司(Lockheed Martin Ventures)、標槍合資公司(Raytheon/Lockheed Martin Javelin Joint Venture)、雷神導彈系統公司(Raytheon Missile Systems)、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Ordnance and Tactical Systems)、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General Dynam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Mission Systems)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三、禁止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入境;
四、不批准並取消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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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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