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關於對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等三家美國企業採取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的公告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4〕1號 2024年5月20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產業安全與進出口管制局 有效期:2024年5月20日至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公 告
一、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三)禁止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入境;
(四)不批准並取消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
二、2023年2月16日,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Corporation)、雷神導彈與防務公司(Raytheon Missiles & Defense)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相關處理措施(詳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3年第1號)。有證據顯示,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Caplugs)規避《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相關規定,將自中國採購的貨物轉移至不可靠實體清單中企業。為提示可能存在通過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與不可靠實體清單中企業交易的風險,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境內企業與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開展出口業務時,應當注意識別違規轉移的風險,履行盡職調查,提升注意義務,加強貿易流向管理,採取適當方式確保相關貨物、技術、服務等不被轉移至不可靠實體清單中的外國實體。
(二)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須儘快採取措施,確保自中國採購的相關貨物、技術、服務等不向不可靠實體清單中的外國實體轉移,並向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依法依規對其採取相關措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辦公室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電子郵箱:agjasc@mofcom.gov.cn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4年5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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