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關於中國狂犬病疫苗事件的媒體聲明
2018年7月25日,北京 - 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完全支持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DA)扣留問題批次狂犬病疫苗、使其不能進入市場的行動。
國家藥監局在對位於中國吉林省的疫苗生產廠家——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產場地進行飛行檢查時,查出該公司在涉事批次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的問題。政府已經扣留了所有涉事疫苗,避免給患者使用問題疫苗,並停止了該公司的疫苗生產。世衛組織正在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並隨時準備向中國國家衛生主管部門提供支持。
「疫苗的監管極其重要,它是政府確保中國生產和使用的疫苗安全、優質和有效的主要手段,」世衛組織駐華代表高力表示。「這次事件顯示出當監管有效時,可以規避潛在的風險。」
有效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和監管是為了預防問題和確保疫苗質量。但一旦發現問題,監管部門必須要採取行動。世衛組織讚揚中國國家藥監局採取迅速而透明的行動,停止其生產並對事件展開調查。
世衛組織在2010年和2014年對中國國家藥監部門進行過兩次評估。結果顯示國家藥監部門達到了世衛組織充分行使職能的監管機構的標準,並明確承諾會繼續改進。世衛組織歡迎中國國家藥監局繼續與世衛組織的加強國家監管部門的合作,這一合作已經開展了近20年。本次事件無疑令人遺憾,但此次事件由飛行檢查發現,也說明了監管機構的體系監管和現場檢查能有效保護人民健康。
世衛組織重申質量可靠的疫苗對於預防疾病至關重要,並鼓勵各國繼續採用這一具有成本效益性的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中國的擴大免疫規劃頗具成效,讓中國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狀態,並大幅減少了中國兒童中的麻疹、腮腺炎、風疹、甲肝和乙肝等疫苗可預防疾病。為此,世衛組織還對中國的疫苗生產商提供支持,使其達到國際標準和世衛組織預認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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