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關於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
兩部委關於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 建城函〔2021〕51號 2021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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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
建城函〔2021〕5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20〕594號)有關工作安排,在各城市申報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基礎上,經組織專家評審和實地調研,確定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長沙、無錫等6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
請試點城市按照建辦城函〔2020〕594號文件要求,制定完善試點工作方案,經專家評審通過後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試點城市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落實資金等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有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指導支持力度。請試點城市確定 1名工作聯繫人並報兩部門,試點中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溝通聯繫。
聯繫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張旭亮
電 話:010-58933961
聯繫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陳春梅
電 話:010-6820562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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