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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關於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它人員必須堅持在農村抓革命促生產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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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
關於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
必須堅持在農村抓革命促生產的緊急通知

中發〔67〕314號
1967年10月8日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共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軍事管制委員會,各大軍區、省軍區;城鄉各革命群眾組織:

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下鄉上山,與工農群眾相結合,參加三大革命運動,建設社會主義的新農村,是毛主席的偉大指示,必須堅持,不能動搖。但是,由於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煽動,部分下鄉上山人員離開農村,長期逗留城市。這對革命和生產都是很不利的。為了堅持知識青年下鄉上山的正確方向,堅持毛主席「抓革命、促生產」的偉大戰略方針,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特作如下規定:

一、下鄉上山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應當堅守農村生產崗位,做「抓革命,促生產」的模範。現在仍然逗留城鎮的下鄉上山青年和其他人員,包括支邊人員、農場職工、退伍戰士、精減下放人員、社來社去人員,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間動員下鄉落戶的人員,都應當迅速返回農村去,就地鬧革命,積極投入「三秋」戰鬥,切實做到「六好」,和當地革命群眾在一切,把革命和生產搞得好上加好。城鎮革命群眾組織和下鄉人員的家屬,要積極支持這一革命行動。革命幹部要帶頭動員子女返回農村。

二、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在城鎮建立的各種組織和所設的聯絡戰,要立即撤銷。城鎮的群眾組織不准吸收下鄉人員參加。堅持逗留城鎮不走的,不予落戶。以非法手段強行在城鎮落下戶口的,一律無效。對於策動、組織和指揮打、砸、搶、抄、抓的少數壞頭頭和混入的地、富、反、壞右分子,要採取專政措施。

三、農村人民公社和國營農場的革命職工和革命幹部,應當突出政治,積極地主動地團結和幫助下鄉人員。對待下鄉人員,要在政治上、經濟上、和老社員、老職工一視同仁,不得歧視,不准壓低工分,不許因觀點分歧而刁難、迫害或者攆他們返回城鎮。要主動配合動員工作,使逗留在城鎮的下鄉人員迅速返回農村。並要提高警惕,嚴防階級敵人挑撥離間,從中破壞。

四、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應當正確對待在前進道路上所遇到的實際困難。要遵循毛主席「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教導,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積極勞動,克服困難。社(場)、隊要關心下鄉上山人員的生產、生活。在秋收分配中,一定要把他們的口糧安排落實,並妥善解決他們的住房和安全過冬等迫切問題。

五、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必須堅持在農村就地鬧革命,業餘鬧革命,節約鬧革命,同貧下中農一起鬧革命,不得隨便離開生產崗位外出上訪或串連。對於下鄉上山工作和對原機關單位的意見,可向上級領導機關和有關單位寄送小字報、大字報。

六、各級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級軍管會,各軍區、軍分區黨委,各級人民武裝部,都應當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把下鄉上山工作當作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認真抓緊,管好。要相信和依靠群眾,相信和依靠人民解放軍,相信和依靠幹部的大多數。並責成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正確地處理好下鄉上山工作中的問題。

(此通知可在城鄉廣泛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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