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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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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
2023年3月23日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公布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3年/第10號

文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推動全面建立中國特色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貫徹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總結新冠疫情防控經驗,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堅持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推動醫療衛生發展方式轉向更加注重內涵式發展、服務模式轉向更加注重系統連續、管理手段轉向更加注重科學化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建設中國特色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資源配置和服務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明顯增強,中西醫發展更加協調,有序就醫和診療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到2035年,形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可及性和優質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促進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顯著提升。

二、優化資源配置,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能力現代化

(一)提升衛生健康人才能力。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村和社區。加大基層、邊遠地區和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扶持力度,縮小城鄉、地區、專業之間人才配置差距。推進農村衛生人才定向培養,落實執業醫師服務基層制度,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激勵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推進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加強公共衛生、全科、兒科、重症醫學、呼吸、精神科、傳染病、老年醫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完善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繼續加強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擴大全科醫生隊伍。加強醫教協同,落實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實施醫學高層次人才計劃,培養一批領軍人才。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

(二)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完善各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配備標準,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隊伍建設。構建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的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網絡,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健全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重大疫情早發現能力。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分級分類組建公共衛生應急隊伍。制定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明確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人員崗位職責和配備要求,並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探索建立基層軍醫到地方急救機構執業培訓機制。

(三)強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發展社區醫院,健全臨床科室設置和設備配備。強化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傳染病篩查、防治水平,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開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導,增強鄉鎮衛生院二級及以下常規手術等醫療服務能力。根據人口分布情況,優化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建設中心村衛生室,對人口較少的村可通過巡回醫療、鄰(聯)村延伸服務、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駐村服務等方式,方便群眾看病就醫。創新鄉村醫療衛生人才使用機制,加強縣域醫療衛生人才一體化配備和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縣管鄉用和鄉聘村用等方式,提高鄉村醫療衛生崗位吸引力。

(四)突出縣級醫院縣域龍頭地位。加強縣級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臨床專科和管理能力建設,強化縣級醫院公共衛生服務職能。發展急診科、婦產科、兒科、重症醫學科、中醫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學科,提升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診療能力,鼓勵依託現有資源建立相關專科專病中心。統籌推進醫療人才組團式幫扶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醫院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加強三級公立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建設。

(五)推進醫學醫療中心建設。依託高水平醫院布局國家醫學中心,按規劃開展國家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提高醫療服務和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帶動全國和區域整體醫療服務水平提升。支持高水平醫院建設疑難複雜專病及罕見病臨床診療中心、人才培養基地和醫學科技創新與轉化平台,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強臨床專科建設,組建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鼓勵各地在重大健康問題、重點臨床學科、緊缺專業、健康產業發展等領域支持建設優秀創新團隊。

(六)擴大康復和護理等接續性服務供給。通過支持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和康復醫院、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等方式,增加康復、護理等專科醫療機構數量,完善接續性服務體系,擴大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社區護理、安寧療護及營養支持等服務供給。規範社會辦醫發展。

三、加強分工合作,促進分級診療,推進體系整合化

(一)健全家庭醫生制度。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要平台,建立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科專科有效聯動、醫防有機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提供綜合連續的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引導二級及以上醫院全科醫生作為家庭醫生或加入基層家庭醫生團隊,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簽約、診療等服務。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健全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落實簽約居民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的差異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醫生首診、轉診和下轉接診的服務模式。

(二)推進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結合新型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合理布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明確功能定位。在城市地區網格化布局由市級醫院、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專業康復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組成的醫療聯合體。市級醫院以業務合作、人才培養、技術支持等為紐帶,加強與區級醫院的分工協作,探索區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體化管理等多種形式,形成以市帶區、區社一體、多元化的發展模式,完善連續通暢的雙向轉診服務路徑。社會辦醫療機構可牽頭組建或參加醫療聯合體。建立統一協調的醫療聯合體管理體制,科學制定舉辦、運營、監管等各方權責清單。

(三)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在農村地區以縣域為單位發展醫共體,由縣級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為成員單位。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行縣鄉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建立責任、管理、服務、利益共同體。建立開放共享的影像、心電、病理診斷和醫學檢驗等中心,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加強醫共體內部和醫共體間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持續推進醫療衛生鄉村一體化管理。完善以醫共體為單位的績效考核,從就醫和診療秩序、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醫療衛生資源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考核醫共體整體績效。

(四)加強防治結合。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探索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建立社區疾病預防控制片區責任制,完善網格化的基層疾病預防控制網絡。以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管理為主要內容,優化公共衛生服務,對孕產婦、嬰幼兒、學生、職業人群和老年人等開展針對性的健康促進和預防保健服務。

(五)促進醫養結合。合理布局養老機構與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推進形成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功能優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務網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機制,積極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提升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和藥事管理能力,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復和護理服務。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持老年人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

(六)發揮中醫藥重要作用。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康復、傳染病防治和衛生應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醫傳染病臨床救治和科研體系,依託高水平中醫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打造中醫藥疫病防治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完善中西醫會診制度,深入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牽頭建設醫療聯合體,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堅持古為今用、守正創新,堅定文化自信,推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四、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體驗,推進服務優質化

(一)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建立高水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健全覆蓋主要專業的國家、省、市三級醫療質量控制組織。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範,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醫療服務行為規範,提升醫療服務標準化、規範化水平。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全員參與、覆蓋臨床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完善以結果為導向的服務質量數據系統評估、反饋和激勵機制。探索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提高藥品供應保障和藥學服務水平。

(二)提高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加強臨床醫學、公共衛生和醫藥器械研發體系與能力建設,發展組學技術、幹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精準醫學等醫學前沿技術。加快衛生健康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突出醫療衛生機構創新資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依託高水平醫療機構建設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堅持臨床研究和臨床救治協同,強化科研攻關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重要支撐作用,推進重大傳染病、重大疾病等相關疫苗、檢測技術、新藥創製等領域科研攻關。努力突破技術裝備瓶頸,加快補齊高端醫療裝備短板。

(三)促進服務連續性。完善分級診療技術標準和工作機制。鼓勵醫療機構開展服務協調工作,指導協助患者轉診。健全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建立胸痛、卒中、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和兒童、創傷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提供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服務。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療機構設立慢性病聯合門診,開展常見慢性病治療、預防和康復。

(四)提升服務便捷性。積極運用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持續優化服務流程。建設智慧醫院,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檢查檢驗集中預約服務,推廣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線上查詢、藥物配送等服務。整合打通相關線上服務終端。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應用,完善授權調閱和開放服務渠道及交互方式。逐步拓展日間醫療服務,擴大遠程醫療覆蓋範圍。積極推進新生兒相關證件多證聯辦。大力推動免疫規劃等公共衛生服務便捷化。優化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五)增強服務舒適性。改善就診環境,優化設施布局,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支持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員、重度殘疾人等提供上門服務。強化醫務人員服務意識,加強醫患溝通,促進人文關懷,保護患者隱私。落實優質護理要求,持續加強臨床心理、麻醉鎮痛、用藥指導、營養指導等服務。健全醫務社工和志願者服務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醫療糾紛的長效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五、加強科學管理,壓實責任,推進管理精細化

(一)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公立醫院議事決策制度,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實行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以健康產出和服務質量為主的績效考核體系,增加分級診療相關指標的權重,按照管理層級和機構類型分級分類實施考核評價。按照權責一致原則,進一步理順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機制。

(二)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管理。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優化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設置,規範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實行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才比例。嚴格執行技術規範,強化質量控制、風險防範和績效考核。

(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標準,進一步明確資源配置、服務能力和管理制度建設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基層功能定位和服務特點的評價評審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質量管理,將其納入國家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強化績效考核,將服務質量數量、運行效率、患者滿意度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共享和運用。

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動力,推進治理科學化

(一)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保障責任,落實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經費保障政策。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方面的規範作用。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對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傾斜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

(二)健全服務購買機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等收費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實行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在醫療服務總量和醫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三)完善編制和人事制度。合理制定並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建立動態核增機制。推動醫療聯合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人員統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醫院崗位管理制度,優化基層醫務人員招聘標準和程序。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科學設置評價標準,把醫德醫風放在人才評價首位。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切實保障公共衛生醫師待遇。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人員收入不低於所在醫療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探索建立相應津貼補貼制度。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落實基層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政策。落實鄉村醫生待遇,做好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工作。

(五)發揮信息技術支撐作用。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面向醫療領域的工業互聯網平台,加快推進互聯網、區塊鏈、物聯網、人工智能、雲計算、大數據等在醫療衛生領域中的應用,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共享交換與保障體系建設。建立跨部門、跨機構公共衛生數據共享調度機制和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推進醫療聯合體內信息系統統一運營和互聯互通,加強數字化管理。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強化數據安全監測和預警,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加強對重要信息的保護。

(六)加強綜合監管。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重點加強服務要素准入、質量和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從業人員、服務行為、醫療費用、行業秩序和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工作體系,開展廉潔從業專項行動,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維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依法規範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加強法治建設,推進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制定和修訂工作。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和聯動問責。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地方各級黨委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的領導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將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考核目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各項任務,因地制宜加強體制機制創新。

(二)細化配套措施。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協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及時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區域為單位、以整體績效為重點,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監測評價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圍繞改革目標和重點任務,積極宣傳工作進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好的做法和經驗,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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