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台辦發言人受權就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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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台辦發言人受權就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發表談話 2022年8月3日 |
「台獨」分裂是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是民族復興的嚴重隱患。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大肆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甘當外部反華勢力馬前卒,處心積慮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其「台獨」分裂言行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公然挑釁國家法律尊嚴,嚴重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國家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履行法定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刑法明確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與外國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上述罪行的,依法從重處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我們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要低估我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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