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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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
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

2021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
省委文件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精神,深化雲南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激發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結合雲南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

(一)深入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1.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修改完善《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制定出台雲南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意見,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落實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制定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和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堅持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鼓勵支持可使用劃撥土地的公共服務項目,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供應土地。嚴格執行公共利益徵地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

2.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鼓勵工業用地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土地。支持州(市)、縣(市、區)政府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供應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動實施「點狀供地」,支持文化旅遊、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建立開發區「標準化」供地管理機制。

3.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推動土地二級市場建設,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規則。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符合新產業新業態用途的,可實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存量建設用地屬於國有企業改制的,參照國有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相關規定辦理。合法合規擴大增減掛鉤項目實施範圍。加大節餘指標流轉使用力度,優先保障鄉村振興和產業融合。穩妥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

4.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健全「增存掛鉤」機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消化處置力度。建立完善省內建設用地指標、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調劑機制。在國家下達的城鄉建設用地規劃規模指標內,適當提高省政府預留比例,優先保障重大項目,落實建設項目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加強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監管。推動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整治、統一登記。在基本完成全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

(二)支持推動勞動力要素暢通有序流動

1.強化常住人口社會保障。全面放開全省城鎮地區戶口遷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區落戶限制,探索建立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政策措施,落實居住證制度。完善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養老助老、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社會救助、優軍優撫、文體服務等領域配套政策,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使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2.完善勞動力流動機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構建多元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依法糾正身份、地域、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加快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開發「雲南公共人才」手機客戶端,逐步實現部分業務線上申請、異地通辦。

3.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做好公務員調任工作,艱苦邊遠地區符合條件的事業編制人員,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招錄計劃。進一步暢通國有企事業單位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渠道。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

4.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推進工程技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農業技術、中等職業教師、翻譯等職稱制度改革,修訂完善評價標準。全面落實《雲南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辦法》。推動落實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雲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完善技術工人評價選拔制度。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健全執業人員培養、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5.提升高端人才引進服務質量。繼續實施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推動落實「高端外國專家」專項和重點外國專家、常規外國專家引進及引智成果示範推廣等項目。加強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人才服務機制,建立園區人才服務工作站,為符合條件的專家辦理雲南省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開展暢通職業資格國際互認,落實外籍高層次人才境內停留、居留支持措施。

(三)加快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建設

1.穩步擴大股票債券規模。落實國家股票市場基礎制度重大改革舉措,鼓勵省內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優做強。做好雲南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加強企業上市培育,深入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動態培育「金種子」企業。引導企業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健全債券風險防控協作機制,維護雲南債券融資良好環境。

2.優化金融服務供給。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優化大中型銀行功能定位,增強地方中小銀行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單列信貸計劃、實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等形式,強化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資源保障,以及續貸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比重。創新「三農」小額貸款產品,建立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約束機制。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依託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經貿往來中的使用。切實滿足市場主體的合理需求,幫助企業依法合規有效規避匯率風險。

3.穩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落實《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對外資金融機構執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南亞東南亞等國家金融機構,到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外資金融分支機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除外)。支持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規定開展跨境融資業務。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

(四)大力發展技術要素市場

1.推動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重點支持高原現代農機裝備、機器人、高原電工裝備、軌道交通裝備及稀貴金屬材料、鋁和鋁基新材料、硅和硅基材料、錫基新材料、液態金屬新材料、鈦材等領域自主知識產權開展市場化運營。

2.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圍繞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建設「數字雲南」等領域技術攻關需求,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組織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的多元化支持機制。建立健全專業機構項目管理、經費管理、監督評估、科研誠信等制度。積極探索科研成果評價改革新機制,組織開展科研成果評價機構試點。依託雲南省技術市場網絡系統及路演大廳,組織省內技術轉移機構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路演和供需對接及網上諮詢。

3.培育技術轉移服務中介。有效銜接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科技供給,建立東部中心雲南分中心和州(市)工作站。推動雲南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建立技術經理(紀)人培養培訓體系,探索技術經理(紀)人職稱評審路徑模式,壯大成果轉移轉化複合型高層次人才隊伍。實施材料基因工程重大專項,組織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合作建立技術研發平台和工程中心。

4.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深度融合。實施科技金融結合專項,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完善科技貸款風險補助(補償)機制,鼓勵商業銀行採用知識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融資方式為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登記事項「線上」服務通道,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理效率。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展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的保證保險,以及被侵權損失保險、侵權責任保險等業務。

5.積極推進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探索推動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政府支持科技項目。支持雲南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創新平台、雲南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技力量,設立開放合作平台。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和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共建聯合實驗室,在海外建設研發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器、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產業園區和先進適用技術示範基地等開放合作平台。實施「智匯雲南」計劃,派遣國際科技特派員。

(五)着力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1.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研究建立數據共享制度規範,推動企業登記、公共資源交易、交通運輸、環保、林草、氣象等重點行業領域數據有序開放,打通信息共享通道。推進「智慧政務」建設,加快推動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共享交換系統和政務服務數據資源中心建設,推動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復用和業務協同。

2.開發市場數據價值。以省級信息產業重點實驗室、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中心、孵化平台等為支撐,圍繞多語種軟件和機器翻譯、區塊鏈、人工智能、AR/VR等重點發展方向打造產業集群。在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領域加強數據跨行業跨平台規範化開發利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採集標準化。

3.加強數據規範和安全。建立完善數據資源的信源採集、資源目錄、數據交換、共享規範和安全認證體系,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制度。加強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審查工作,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推動完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和危害重要數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健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

(一)推進要素價格形成機制

1.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要素價格機制。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布制度,逐步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鉤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評估機制,紮實推進雲南省集體協商「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計劃,健全完善雲南省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鼓勵引導國有企業健全完善科研人員收入與科技成果、創新績效掛鉤的獎勵制度。落實完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充分體現技術、知識、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

2.加強要素價格管理和監督。深化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價自主權,推動政府定價機制由制定具體價格水平向制定定價規則轉變。各主管部門加快構建要素價格公示和動態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價格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調節機制,加強要素領域價格反壟斷工作。

(二)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

1.健全要素市場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功能,支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數據分析等衍生產品開發利用。探索建立市場化的大數據交易中心,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市場平台建設,推進雲南特色大宗商品國際現貨交易中心健康有序發展。

2.完善要素交易服務。落實土地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不斷優化各行業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規則,構建環節精簡、流程高效的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則體系。鼓勵要素交易平台與各類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

3.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完善信用承諾、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異議解決等機制,加大信用聯合獎懲力度。健全交易風險防範處置機制。

4.增強要素應急配置能力。把要素的應急管理和配置作為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緊急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機制。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數字技術,提升以數據為支撐的智能預測預警水平和效能,加快多來源的數據整合,為精準施策提供數據支撐。

三、着力營造聯動協同的改革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重要性,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來;省發展改革委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及時建立省級層面工作落實推進機制;各州(市)要同步建立工作機制,協調推進全省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國家有關部委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本領域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圍繞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優化政府服務,促進國內要素資源優化配置。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照後減證」。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加快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對新業態包容審慎的監管制度。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獲取要素。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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